第A4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94.8万台干净空气净化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及“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分红政策及分红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9、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相关内容。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释义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Zaishe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702,815,912元

  法定代表人:郭茂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8日

  上市日期:2015年01月22日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635648352

  电话号码:86-23-88651610

  传真号码:86-23-88202892,86-23-67176291

  公司网址:www.cqzskj.com

  电子邮件:mail@cqzskj.com;zskjzqb@cqzskj.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空气过滤器材料及器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空气净化设备产业的发展,市场前景广阔

  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对大气污染的检测预警、防护治理进行了专门的阐述,提出了相应的主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解决途径。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空气质量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近年来,空气质量亦成为我国居民关注的焦点,随着室内空气治理日益受到重视,包括空气净化器及具有净化功能的绿色环保空调等应用于居民室内空气治理的相关产品需求将稳步上升。

  2、室内公共空间空气质量引起社会公众关注

  随着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室内公共空间的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关注,特别是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爆发,病毒可以随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进行传播,室内公共空间的空气安全成为公众的关注重点。通过过滤、吸附、催化等方式,可以让固定空间中的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水平,悬浮颗粒物浓度降低,减少病毒、细菌传播介质。在过滤净化单元中增加抗菌、抑菌、灭菌的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内降低细菌、病毒感染风险。本项目产品“干净空气净化装备”根据应用需求,可用于医院、学校、疗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也可用于畜牧业的空气净化,降低染病风险。

  目前,我国空气净化行业迈入了全面发展时期,市场也逐渐向成熟阶段靠近。国外企业意图开发中国这块潜力大、价值高的市场,国内企业后来者居上致力于赶超国外品牌。在此背景之下,我国空气净化设备已进入稳定增长的市场化轨道中。未来,随着国内空气净化器产业环境的全面改善,空气净化设备应用领域的扩大及渗透,产品及技术的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市场的前景潜力是非常巨大的。

  总体而言,公司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面临较好的市场机遇,有利于优化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将空气净化设备产品的从公司原本的介质技术向非介质技术延伸。

  3、满足畜牧业的对干净空气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畜牧业与我们生活饮食的肉蛋奶等产品息息相关。随着畜牧养殖业对空气安全管控要求越来越高,对空气质量要求越来越严苛,尤其是2019年非洲猪瘟疫情的大规模爆发,极大的催生了对空气净化设备的市场需求,畜牧养殖行业空气净化设备市场规模开始快速扩张。

  公司依托生产干净空气净化装备滤材核心技术,根据畜牧业市场的需求和偏好,制造适合于畜牧业空气净化市场的空气净化装备,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满足了畜牧养殖业市场需求。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贯彻公司发展规划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中指出,未来不断拓展“干净空气”在公共场所、畜牧业、医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完善产品结构,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公司计划依托在高效节能和干净空气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逐步向下游领域延伸,开启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一体化服务模式,从源头控制产品品质,为终端客户提供专业的空气净化定制化解决方案。

  2、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资金实力是产品研发生产和渠道拓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突破现有资金约束,为干净空气净化装备及高端过滤材料的研发及生产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3、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1)项目建设有利于形成一体化经营模式,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计划依托在高效节能和干净空气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逐步向下游企业延伸,开启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模式,从源头控制产品品质,为终端客户提供高效的空气净化产品。本项目实施后,将自产的玻璃纤维滤纸直接用于公司生产的干净空气净化装备,实现行业一体化的生产销售模式。一体化经营模式减少了原有模式下中间环节的成本,毛利率得到提高,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产品结构得到丰富,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

  工业级空气净化设备以其高效的空气洁净功能受到工业制造的广泛欢迎。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凭借工业级空气过滤滤材的高效性空气净化技术,生产更适合于公共场所、畜牧业、医用的干净空气净化装备。项目成熟后,具有良好空气净化效果的干净空气净化装备将会得到使用者的一致好评,实现与国外知名品牌竞争,打破国外品牌长期占领空气净化设备销售前列的市场格局。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有助于提高自身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4、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及后续融资能力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资本结构将明显优化,有效缓解公司在扩大生产规模以及延伸产业链方面的资金压力,使得资产负债率、财务成本和偿债风险有效降低,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也有利于公司未来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取低成本的资金,促进公司构建多层次的融资结构。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100,000,000股,占公司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22%。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后发行数量。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7,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七)限售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企业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前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郭茂先生,郭茂先生持有公司272,309,18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8.75%。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0,000股,发行完成后,郭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不低于33.92%,郭茂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报批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2020年3月11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在未取得以上全部批准和核准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发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本次发行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二节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7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94.8万台干净空气净化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新征土地24,639.2平方米,约36.96亩,新建厂房26,000㎡,建设干净空气净化装备生产线,配置成品在线检测室、原辅材料检测室、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待检库房、设备库房;并配套完善道路、环保、消防、安全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

  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94.8万台干净空气净化装备的生产能力。

  (1)实施主体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创新经济走廊。

  (3)投资预算与项目进度

  项目总投资为39,73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4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为3,076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2、投资估算

  ■

  注:其它费用中包含土地款

  3、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贯彻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

  公司总体发展规划中指出,未来不断拓展对“干净空气”需求较大、要求较高的公共场所、畜牧业和医用市场,完善产品结构,拓展新的应用领域。公司计划依托在高效节能和干净空气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逐步向下游领域延伸,开启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一体化服务模式,从源头控制产品品质,为终端客户提供专业的空气净化定制化解决方案。

  公司是国内工业空气过滤滤材龙头制造商,长期为电子、医疗、食品等行业提供高端过滤材料及技术支持服务,是干净空气净化装备制造商重要部件的供应商,属于干净空气净化装备的上游企业。公司计划从生产玻璃纤维滤纸延伸到生产干净空气净化装备,从上游向下游扩展,保障产品品质,贴近民用、商用终端消费者,为广大客户提供质量可靠的空气净化产品。

  (2)有利于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爆发,病毒可以随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进行传播,室内公共空间的空气安全成为公众的关注重点。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数量、规模不断增加,城镇化人口快速增长,人口增加导致的供热、供电、交通配套设施增多,从而造成公共区域内空气PM2.5指标飙升。空气质量问题日益严重,百姓对公共区域内的空气问题也更加关注,政府对空气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政府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对社会重点公共区域的空气质量监管不断加强,同时提高公共场所空气质量的呼声越来越高涨,提升大型会议场所、公园、展览馆、体育馆、图书馆等公共区域的空气质量已成为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本项目产品干净空气净化装备根据应用需求,可用于医院、学校、疗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空气净化装备通过过滤、吸附、催化等方式,可以让固定空间中的空气质量保持较好水平,悬浮颗粒物浓度降低,减少病毒、细菌传播介质。在过滤净化单元中增加抗菌、抑菌、灭菌等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内降低细菌、病毒感染风险。

  本项目依托生产干净空气净化装备滤材核心技术,丰富产品结构,也满足了多方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

  (3)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必要途径

  ①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提高研发生产能力,适应行业新标准

  2015年9月15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新修订的GB/T 18801-2015《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明确了评价空气净化器的基本技术指标与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标志和标注,新标准已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公司实施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新标准规范空气净化技术,进一步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能力,促进生产水平提升,从而适应行业新标准,迎接更大的机遇和挑战。

  ②项目建设有利于形成一体化经营模式,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发挥协同效应

  公司计划依托在高效节能和干净空气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逐步向下游企业延伸,开启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模式,从源头控制产品品质,为终端客户提供高效的空气净化产品。本项目实施后,将自产的过滤材料直接用于公司生产的干净空气净化装备,实现行业一体化的生产销售模式。一体化经营模式减少了原有模式下中间环节的成本,毛利率得到提高,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同时产品结构得到丰富,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③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

  工业级空气净化设备以其高效的空气洁净功能受到工业制造的广泛欢迎。随着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凭借工业级空气过滤滤材的高效性空气净化技术,生产更适合于公共场所、畜牧业和医用市场的空气净化单元。项目成熟后,具有良好空气净化效果的干净空气净化装备将会得到使用者的一致好评,实现与国外知名品牌竞争,打破国外品牌长期占领空气净化设备销售前列的市场格局。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有助于提高自身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品牌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4)符合国家产业导向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以来,生态文明的制度体系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一系列有关大气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针对大气污染的防治问题,提出了十个方面35项重大措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从源头防控、监控预警、空气治理等多个方面入手解决空气质量问题。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产业的扩大和延伸,通过销售空气净化设备等多种形式实现室内空气的有效治理。本次项目的建设,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方向一致,符合“十三五”规划建设目标。

  (5)技术具备可行性

  公司所处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涉及的跨度范围广、学科交叉多、综合性强,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生产超高效玻璃纤维滤纸的企业,生产的超高效空气过滤纸(ULPA)被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评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品”,且获得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立项。公司长期在玻璃纤维滤纸行业深耕细作,凭借持续的创新能力、较强的研发能力、独特的工艺技术以及良好的质量控制等优势,在玻璃纤维滤纸行业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为进军空气净化设备领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本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项目经济效益指标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实现年销售收入49,380.53万元,内部收益率16.74%(税后)。

  (二)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在现有厂房内,新建2条年产2.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生产线,每条生产线配两条料道和两套集棉跑道,新增主要设备248台(套),形成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的产能

  (1)实施主体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微玻纤有限公司。

  (2)实施地点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土主镇普光工业园区

  (3)投资进度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