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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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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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