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余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达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在安达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乳山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在乳山市、莱州市及平度市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莱州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在乳山市、莱州市及平度市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平度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在乳山市、莱州市及平度市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3月12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3月12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龙大肉食: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20)。
十、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4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安达市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安达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黑龙江省安达市出资设立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黑龙江龙大”)。注册资本拟为1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持股比例100%,拟设立的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
住址:黑龙江省安达市;
经营范围:饲养、繁育、销售:牲畜;种植、加工、销售:收购粮食;生产配合饲料。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子公司的设立,是公司快速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猪养殖规模,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为公司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提供了更加优质的资源,实现了公司全产业链全程可溯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且抓住了现代农业及市场发展趋势,为保障未来公司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基础支撑,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实现所有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5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乳山市、莱州市及平度市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乳山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在莱州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关于在平度市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黑龙江龙大”)拟在乳山市以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设立乳山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乳山龙大”);拟在莱州市以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设立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莱州龙大”);拟在平度市以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设立平度龙大养殖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平度龙大”)。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龙大出资设立,黑龙江龙大持股比例100%,拟设立的孙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一)乳山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乳山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住址:山东省乳山市;
经营范围:饲养、繁育、销售:牲畜;种植、加工、销售:收购粮食;生产配合饲料。
(二)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莱州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住址:山东省莱州市;
经营范围:饲养、繁育、销售:牲畜;种植、加工、销售:收购粮食;生产配合饲料。
(三)平度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平度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住址:山东省平度市;
经营范围:饲养、繁育、销售:牲畜;种植、加工、销售:收购粮食;生产配合饲料。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全资孙公司的设立,是公司快速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猪养殖规模,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仅为公司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提供了更加优质的资源,实现了公司全产业链全程可溯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且抓住了现代农业及市场发展趋势,为保障未来公司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基础支撑,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和持续发展,实现所有股东利益最大化。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6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大肉食”)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熟食板块规模,完善产业链条和产业布局,经过前期充分、慎重的市场考察及论证,公司拟自筹资金人民币43,377万元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本次投资建设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莱阳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二)项目地点:莱阳市食品工业园。
(四)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年。
(五)项目总投资: 43,377万元。
(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7,500㎡,建筑总占地面积22,196.82㎡,总建筑面积48,507.4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217.03㎡,包含:生产厂房1栋,建筑面积35,080.48㎡,立体冷库1栋,建筑面积2,385㎡,制冷机房1栋,建筑面积1,665㎡,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872.96㎡,门卫室2间合计建筑面积86.51㎡,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3,127.08㎡;地下建筑面积4,290.43㎡,包含:保鲜库建筑面积3,810.43㎡,消防水池建筑面积480㎡。
项目达产后,预计可生产各类肉食制品150吨/天,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10,000万元,为社会提供560个就业岗位。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是应对国内调理食品需求提升,培育龙大高端品牌的需要
随着国内消费升级,餐饮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品牌集中化趋势明显,且品牌企业的去厨师化、去中央厨房化也快速推进,未来餐饮调理产品市场发展潜力较大。当前公司在餐饮调理产品开发和客户服务能力方面已经形成一定优势,公司将继续围绕餐饮调理产品进行布局和拓展。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抓住国内调理产品及中高端低温肉制品的发展机遇,确保公司熟食板块快速发展,铸造龙大肉食高端肉制品品牌形象。
(二)项目建设是公司提升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和增加赢利点的需要
近年来,公司通过努力积累了大量的优质连锁餐饮客户,如百胜中国、避风塘、呷哺呷哺、永和大王、阿香米线和海底捞等。随着下游客户未来采购产品数量和种类的不断增加,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很难满足服务客户快速发展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将继续扩大公司优势产品的生产规模,并将逐步加大对市场潜力大的中高端肉制品的开发和生产,丰富产品种类,实现产品结构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四、项目建设风险
1、资金投向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项目实施后实际生产能力无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正常状态,或项目完成后由于项目产品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市场开拓不力而导致项目产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从而导致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与预计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致使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
2、市场变动风险:项目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投资政策调整、投资规模下降等因素,有可能面临产品市场需求降低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3、资产折旧风险: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增加固定资产,投产后每年增加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由于固定资产投入后,产品完全达产和市场开拓需要一定的周期,会导致公司新增利润无法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同时,如果市场环境、技术发展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没有保持相应增长,亦会给公司带来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4、项目延期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尚需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能评等手续,项目实际投产时间须视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而定,项目投产时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或存在未通过相关监管部门审批的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调理食品和低温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将大幅提高公司中高端肉制品产能,有利于增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猪肉食品上下游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7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3月11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
根据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分别对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判断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公司将以协议签署日时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并据此将担保的实际发生额计入已预计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
担保金额: 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总额度。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四、审批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3,14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余额为42,140万元;因收购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而相应增加对外担保的金额为1,000万元。连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442,14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209.7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存在一笔逾期的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逾期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正在督促山东凯仕利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归还逾期银行贷款。另外,公司通过由安丘市潍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潍坊振祥原控股股东李凯将其持有的潍坊振祥30%股权质押给公司等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因收购潍坊振祥产生的对外担保损失风险。综上,本次对外担保逾期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
■
说明:1、公司对蓬莱富龙肉食品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40%,虽持有半数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依据为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成员中超过半数为公司委派,对被投资单位能够施行有效控制。
2、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目前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 2020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贷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银行贷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贷款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和公司子公司之间自由调配使用。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贷款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在不超过贷款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1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0年1月20日登记完成,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从98,169.968万元变更至99,828.898万元。
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议案1、3为需以特别决议审议的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3月20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0年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 265200
联系电话: 0535-7717760 传真: 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2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刘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2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0年2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从事生猪养殖业务。龙大养殖2020年2月份销售生猪1.51万头,环比增长31.30%,同比下降32.29%。2020年2月公司生猪销量环比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将2020年1月份延长饲养周期的生猪在2月份出栏。2020年生猪销量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司调整生产经营计划。
龙大养殖2020年2月份实现销售收入0.67亿元,环比增长34%,同比上涨123.33%。销售收入环比增长主要原因:(1)生猪出栏量增加;(2)生猪销售价格较上月增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相比去年同期生猪价格增幅较大。
2020年2月份,龙大养殖商品猪销售均价为35.53元/公斤,比2020年1月份上涨2.48%。
上述销售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因此上述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
二、风险提示
1、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肉制品加工,上述销售情况只代表公司生猪养殖板块中活体销售情况,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等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都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生猪市场价格出现大幅下滑,仍然可能造成公司的业绩下滑。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生猪市场的价格变动风险覆盖整个生猪生产行业,对任何一家生猪生产者来讲都是客观存在且不可控制的外部风险。
三、其他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02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根据《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并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