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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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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19-177)。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光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深圳陕煤高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陕煤”)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深圳陕煤向苏州爱康光电提供授信额度3,000万元,有效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本公司与深圳陕煤签署了《担保函》,为苏州爱康光电因与深圳陕煤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付款义务提供最高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该额度不超过《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规定的对苏州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55,000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上述被担保方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信用等级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深圳陕煤签署了《担保函》,为苏州爱康光电申请供应链融资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度为3,000万元。保证期间为销售每一笔合同项下苏州爱康光电付款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范围为销售合同项下苏州爱康光电应当向深圳陕煤支付的货款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销售合同项下的苏州爱康光电全部义务和深圳陕煤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苏州爱康光电申请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3,000万元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苏州爱康光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苏州爱康光电的偿债能力良好,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风控及资金部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6.18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3.97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36亿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04亿元,其他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57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43.12%。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43.63%。

  公司对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担保余额2.41亿元、对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担保余额7,000万元。前述被担保企业目前存量银行贷款已全面出现欠息、逾期,其中公司为江阴东华铝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的4,100万元贷款已经逾期,经营也已经陷入停滞。本公司可能会因为对上述负债提供担保,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前述事项有进一步阶段性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债券代码:112691         债券简称:18爱康0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35,920,2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6%)的股东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区实业总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共计不超过134,639,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44,879,692股。若上述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经开区实业总公司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经开区实业总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5,920,2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数量为235,9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经开区实业总公司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受让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34,639,077股(占总股本的3%),且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44,879,692股。若上述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减持股数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2020年7月1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7月1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经开区实业总公司在协议受让时承诺若进行增持或减持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开区实业总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经开区实业总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经开区实业总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经开区实业总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减持计划是经开区实业总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经开区实业总公司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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