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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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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公告编号:临2020-027
证券代码:06116 证券简称:拉夏贝尔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二审判决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拉夏”)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二审判决金额:赔偿经济损失约789.70万元

  ●鉴于公司拟就该案件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尚无法判定该诉讼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以再审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夏贝尔”)于2019年6月18日、2019年10月16日及2019年11月8日分别披露了《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60)、《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94)及《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05)。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家园”)起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承担因撤出商场并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对其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租金134.56万元及违约金,赔偿损失2,500万元等;经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判决成都乐微赔偿约589.70万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及诉讼保全费用(下称“一审判决”)。公司认为一审判决中关于损失金额的认定部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向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二审上诉,美好家园亦提出上诉。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于近日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13民终4533号《民事判决书》,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件进行了二审审理,判决结果如下:

  一、维持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2019)川1321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驳回原告美好家园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2019)川1321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上诉人成都乐微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上诉人美好家园经济损失7,897,043元,上诉人成都拉夏对此负连带清偿责任(美好家园应退还的收取成都乐微的30万元履约保证金,可在执行时予以冲减)。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6,764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91,764元,由美好家园负担34,698元,由成都乐微负担57,06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3,528元,由美好家园负担 69,411元,由成都乐微、成都拉夏共同负担104,11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诉讼案件执行及再审情况

  公司认为该二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判决成都乐微需承担之赔偿金额过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拟在法定期限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本次申请再审不会影响二审判决结果执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因本次诉讼案件被申请财产保全的成都乐微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光明社区二、三组的工业用地已解除查封;公司根据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已申请对被保全的成都乐微银行存款进行解冻,其中789.70万元拟用于支付执行款。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鉴于公司拟就该案件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终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尚无法判定该诉讼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以再审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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