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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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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严格执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审批程序,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前控制;

  4、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以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后监督;

  5、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3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3限售期

  2.04  决议有效期限

  3、《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6、《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将逐项表决,议案2、3、4、5、6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将单独统计。

  (二)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3日、2020年3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星期四)9:00-12:00、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6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为陈明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限售期、决议有效期限等进行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他内容均未修改。

  1.01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修订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由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合计不超过10名(含10名)修订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含35名)。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3限售期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修订为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4  决议有效期限

  决议有效期限修订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删除“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的期限顺延条款。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定价原则、发行对象、限售期等,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评进展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予以修订,其他内容均未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后,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 万股变更为40,762.60万股,据此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中有关股本及发行股份数与股本关系的描述予以修订,其他内容均未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0-012)。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相关修订事项。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2月14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

  ■

  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的函告,获悉川恒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川恒集团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于2020年3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20年3月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310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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