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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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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06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3月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激励对象行权相关的事宜;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0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房产抵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08《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0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09《关于2020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2020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10《关于2020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申请实际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配合国际业务事业部快速拓展的战略需求,为内贸业务部门、国际业务部门等提供运营资金支持,2020年公司拟申请实际融资额度人民币150亿元(含表外融资),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表外融资)。按照2019年融资规模峰值123亿元计算,2020年末新增融资规模不超过37亿元。以上融资额度含保证金。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2019年末以来,疫情对行业生产经营及供应链组织等产生了一定的阶段性影响。为保障公司资金周转安全,有效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拟申请使用临时融资额度人民币220亿元(含表外融资),临时额度峰值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含表外融资),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六个月内有效;六个月后,公司实际融资额度恢复至人民币150亿元(含表外融资),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含表外融资)。以上融资额度含保证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8、《关于2020年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公司融资协议和对外担保合同等文件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单一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的情形下,代表董事会签署公司2020年度融资业务的银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银行授信协议、借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协议、进口开证、进口信用证押汇及外汇保值等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的2020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所需的银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担保合同、核保书等协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9、《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11《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1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袁仁军、张端清、丁建国、滕振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11、《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3月26日(周四)下午14:30 在杭州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13《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1、2、3、4、5、6、1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0为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07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3月9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列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关于拟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14《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08《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0年3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1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1、2、4、5、6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0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26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886,5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16.94%。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6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95,8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0.01%。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推进公司布局全国及海外市场的战略,根据被担保子公司2019年经营发展情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测算,2020年公司拟为26家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886,58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780,000万元人民币。3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共计140,000万元人民币。2家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70,000万元人民币。1家控股二级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益光国际担保10,000万元。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时,需遵循实际担保余额不超出核定担保额度的原则。控股子公司如确有融资需求,实际担保余额将超出核定担保额度、需从符合调剂使用条件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的,应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可办理银行融资业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将可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4)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履行前述调剂事项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20年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886,58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7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公司均承担担保责任。在上述额度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可在符合前述调剂要求的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全资子公司重庆中拓钢铁有限公司、湖北浙商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000万元、30,000万元,公司控股的二级子公司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母公司益光国际(公司控股的一级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益光国际提供的10,000万元担保额度在公司为宁波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110,000万元担保额度内抵减。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浙商中拓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与益光国际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3家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统计表

  单位:万元

  ■

  注: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而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故浙江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对其担保构成关联担保。上述关联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

  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中拓钢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为公司提供100,000万元、30,000万元、10,000万元的担保,合计人民币14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一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债务,3家子公司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具体明细如下:

  2020年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统计表

  (单位:万元)

  ■

  3家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40,000万元,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房产抵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各子公司与各银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0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房产抵押等担保措施,或由被担保子公司以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2.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为26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886,5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16.94%;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78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8.84%。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8.60%。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370,732.8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2.53%;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45,443.13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6.25%;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0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公司2020年度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二、交易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于2020年根据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及人民币汇率变动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澳元、新币、韩币、港币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2、交易规模:

  根据国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金额不超过等值10亿美元。

  3、交易期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入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部分需按照与外汇交易经纪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外汇交易经纪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估范围在3%-12%。

  四、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外汇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控制措施: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执行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交易。

  2、公司制定的《外汇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批程序、风险控制、内部报告等制度进行了规范。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风控法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交易的合约为正规外汇市场合约,仅允许通过银行或有资质期货经纪公司参与伦敦外汇市场合约的交易,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能够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八、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1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

  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2020年拟继续授权管理层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在符合国资监管的要求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符合国资监管的要求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安排、阶段性闲置资金情况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

  3、投资额度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品种不含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灵活度高,可随时转出,且资金安全性有保障,同时,收益率预计大幅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5、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6、审批程序

  本次继续授权管理层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根据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情况

  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预计大幅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②公司管理层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情况,审慎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资金运营部负责产品的具体购买事项,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纪检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⑤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灵活度高,可随时转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0-1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概述

  为满足公司在浙江海盐投资的年产60万吨优特钢精线建设项目投资需要,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新材料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贷款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专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2018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项目贷款放款要求,上述固定资产贷款由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阶段性担保,待中拓新材料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优先以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以项目所购设备补充抵押,抵押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中拓新材料公司已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了不动产权证,拟以该项不动产权及项目所购设备抵押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本次抵押可抵减公司对中拓新材料公司的5,000-7,000万担保额度。

  本次中拓新材料公司抵押自有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抵押资产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拟抵押的资产为中拓新材料公司合法持有的不动产权,不动权证编号:浙(2019)海盐县不动产权第0045738号,不动产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长墙山工业园区长山18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6,709.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2,596.04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归中拓新材料公司所有。根据浙江禾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浙禾评(2020)字第浙F-ZY-0067号】评估报告,以2020年1月19日为评估基准日,不动产评估值为10,690.63万元。中拓新材料公司拟以该项不动产权及项目所购设备抵押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本次抵押可抵减公司对中拓新材料公司的5,000-7,000万担保额度,最终抵减担保额度根据实际抵押对应贷款额度确定。

  三、中拓新材料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中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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