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08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3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申请使用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800,000万元,其中:贷款额度300,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240,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90,000万元、信用证开证额度48,000万元、保函额度20,000万元、供应链融资额度102,000万元。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可循环、调剂使用。公司及汉中飞机分公司2020年申请使用授信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0年申请使用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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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资金集中管理,贷款额度、信用证开证额度及保函额度由公司总部统一使用,其他授信品种额度由公司及汉中飞机分公司根据实际业务使用。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授权事项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策与办理贷款业务、信用证业务、保函业务等经营性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按照工作职责,代表公司授权给汉中飞机分公司负责人,汉中飞机分公司持授权委托书及公司出具的授信使用切分函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及供应链融资业务。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继续为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飞铝业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18,500万元,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的各项贷款(含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一年。保证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同意对西飞铝业公司2020年末担保余额控制在13,000万元以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对外担保公告(一)》)
三、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进口采购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飞工贸”) 使用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项下信用证额度4.8亿元,用于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并由公司为使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西飞工贸为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开立的信用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一年。保证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对外担保公告(二)》)
四、批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0年3月11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09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铝业公司”)提供银行贷款额度担保,担保总额度为18,5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西飞铝业公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82.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西飞铝业公司提供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需经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截至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西飞铝业公司与银行以股东大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公司名称: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939019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经济开发区阎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卫东
注册资本:18,007.60万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产品、塑钢型材、室内门、防盗门、防火门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销售以及技术服务;铝合金门窗的设计、制造、安装与销售;幕墙的设计、制造、安装;彩钢压型钢板、彩钢岩棉复合板系列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机械加工产品研发及制造;工艺装备设计与制造;复合材料、有色金属材料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3日
(二)西飞铝业公司产权控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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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飞铝业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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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截至目前,西飞铝业公司除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办理资产抵押外不存在抵押情况,无对外担保事项,无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公司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为西飞铝业公司银行贷款提供22,000万元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对西飞铝业公司提供流动资金银行贷款额度担保余额为17,500万元。
(六)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西飞铝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金额:总额度为人民币18,500万元,可循环使用。
(三)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办理的各项贷款(含流动资金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四)保证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截至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西飞铝业公司及银行以股东大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西飞铝业公司具备抗风险能力,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增强西飞铝业公司竞争能力,实现西飞铝业公司持续发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利用自身信用为西飞铝业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支持西飞铝业公司的发展。公司上述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西飞铝业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8,500万元。
(二)公司对西飞铝业公司2020年末担保余额将控制在13,000万元以内。
(三)公司持有西飞铝业公司63.57%股权,其他股东均为自然人,故未提供相应担保,西飞铝业公司将以自有资产提供反担保。
(四)西飞铝业公司在办理上述担保贷款时,将以其享有所有权的设备、存货等资产为公司提供不低于担保额度的反担保,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同时为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
若因股权变更等事项,公司对西飞铝业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公司将停止办理对西飞铝业公司的担保,原已生效担保协议,公司将承担担保责任至到期。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756.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10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飞国际科技发展(西安)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工贸”)具备进出口代理业务相关资质,并与公司签订协议,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因西飞工贸目前无法获取足额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西飞工贸使用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项下信用证额度4.8亿元,用于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并由公司为西飞工贸使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西飞工贸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0.9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西飞工贸提供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需经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截至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西飞工贸与银行以股东大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公司名称: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707343052XK
公司住所:西安市航空基地蓝天路5号科创大厦211-212室
法定代表人:霍庆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仓储(危险品除外)、物流业务咨询;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对销贸易、转口贸易;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机械产品、铝型材制品、汽车(小轿车除外)、工具量具的销售;航空原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及成品的研发、销售、检测与维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除外)。
成立日期:2013年9月5日
(二)西飞工贸产权控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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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飞工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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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西飞工贸无对外担保事项、资产不存在对外抵押情况,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事项。
(五)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为西飞工贸使用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项下信用证担保额度7.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对西飞工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2,256.67万元。
(六)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西飞工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银行授信使用及担保金额:总额度4.8亿元,即在担保期间内担保发生额不超过4.8亿元。
(三)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其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办理的信用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四)保证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截至目前,有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由公司、西飞工贸及银行以股东大会决议为依据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西飞工贸经营状况良好,暂时无法获得足额银行综合授信,无法利用其自身信誉代理公司进出口业务,为保证公司进口采购相关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西飞工贸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4.8亿元,用于代理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进出口业务办理的信用证业务,并由公司为西飞工贸使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西飞工贸在办理上述业务时,将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756.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68 证券简称:中航飞机 公告编号:2020-011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2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西飞宾馆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继续为西安飞机工业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下属子公司西飞科技(西安)工贸有限公司使用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担保公告(一)》、《对外担保公告(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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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5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飞机证券与资本管理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0年3月25日下午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 燕
联系电话:029-86847885、029-86847070
传真号码:029-86846031
电子邮箱:zhfj000768@avic.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中航飞机证券与资本管理部
邮政编码:710089
(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68
(二)投票简称:中飞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3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