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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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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0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0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 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9:15 至2020年3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4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宗玉先生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338,807,21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7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64,238,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3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568,69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383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6,970,8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642%。

  (2)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部分董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1,515,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8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795,2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58,8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9%;反对1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沈娜律师和夏侯寅初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为牛来保、张经时、端木梓榕、于海涌、周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736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50%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368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零4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建平因担任永麒照明董事长,予以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持有的部分专利权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融资期限2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无偿为公司该融资租赁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通过,同意增补任杰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意见及《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3月31日(周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736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50%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368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零4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持有的部分专利权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融资期限2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无偿为公司该融资租赁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2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麒光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永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麒照明”)为承接“宁波南部商务区月光经济综合体PPP项目”与相关合作方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持有永麒照明55%股权,永麒照明持有良麒光艺43.75%股权。良麒光艺为加强项目建设,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4,736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为支持良麒光艺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前述贷款提供50%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368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零4个月。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同意就良麒光艺的该笔担保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及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

  1、公司名称:宁波良麒光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9日

  3、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1幢二层206室

  4、法定代表人:姜海龙

  5、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及维护;市政公用工程、城市照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工艺品开发与销售;广告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良麒光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永麒照明承接“宁波南部商务区月光经济综合体PPP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良麒光艺的出资比例如下:永麒照明、北京良业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业环境”)和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鄞城集团”)分别出资43.75%、43.75%和12.5%。

  8、良麒光艺于2019年12月19日设立,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8,000万元,净资产8,000万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0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及反担保情况

  为加强项目建设,公司为宁波良麒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736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368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0年零4个月。

  良麒光艺的股东良业环境之母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为该项贷款亦提供了50%的同比例担保。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为良麒光艺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良麒光艺项目建设需要,因宁波良麒的股东之一鄞城集团为政府平台公司,银行出于主体综合信用考虑,要求公司及碧水源为此次固定资产贷款分别提供50%的同比例担保。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预计后期经济效益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同时永麒照明董事长徐建平先生及其配偶鲍珊女士以其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其在二级市场的股票)就该笔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良麒光艺的业务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为良麒光艺向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良麒光艺项目建设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0,368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76%。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持有的部分专利权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售后回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融资期限2年。公司实际控制人程宗玉先生及其配偶刘衡女士为公司该融资租赁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开展融资租赁交易的融资租赁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3、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4、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5、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6、成立日期:1991年9月1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4624607C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与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公司的部分专利权

  2、标的资产权属: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标的资产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标的:公司部分专利权

  4、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6、租赁期限:2年。

  7、专利所有权:租赁期限内,专利所有权属于远东租赁,公司拥有租赁专利的使用权,租赁期届满,在公司作为承租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形下,专利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8、回购价款:人民币1,000元

  五、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利用专利权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专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其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4日收到独立董事于海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海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鉴于于海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海涌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于海涌先生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补任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新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任杰先生经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意见。

  任杰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证书,其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任杰先生简历:

  任杰,男,出生于1965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历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职位,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0-02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1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 至2020年3月3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6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为:

  ■

  说明: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登记(格式见附件3),邮递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2、登记时间:2020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20层,名家汇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人:曾丽如,联系电话:0755-26067248,传真:0755-26070372,邮箱:minkave@minkave.com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06”,投票简称为“名家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全国统一信用代码:

  所持本公司股票性质: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3月30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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