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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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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王志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4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自2018年国家发改委“531光伏新政”发布后,公司管理层迅速调整公司经营战略,将海外市场作为未来公司的重点开发方向。随着近两年来的发展,海外销售规模的迅速扩张,为规避和对冲经营及融资所产生的外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和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该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额度、期限和关联关系

  全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操作时的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为以公司进出口收付业务为基础,未实质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五、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所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业务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七、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6月30日内开展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使用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作为保证金,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6月30日内开展金额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利润不确定性,有利于加强对外汇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开展总额度不超过折合6,8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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