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 年3 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3 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有胡晓军、范鸣春、乔玉奇、徐为、汪辉文、董小英、岳喜敬、张工。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总持仓量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9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航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公司将套期保值合约控制在实际用油量以内,不会因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造成额外的资金占用。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涉及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利率掉期业务,对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运用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进行操作,对本金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运用利率掉期或混合利率掉期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操作,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目前仅限于美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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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5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梅锦方、邢宗熙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6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择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背景及交易品种
鉴于航空煤油(以下简称“航油”)成本占公司运营成本比例较大,且航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存在较高相关性。为降低原油价格、航油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必要措施,有计划地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航油成本,规避原油、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将原油套期保值合约控制在实际用油量以内,以规避航油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会因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造成额外的资金占用。
二、 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有计划地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可以规避原油、航油价格波动风险,保证经营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三、 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对未来经营中航油使用需求的测算,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实施的原油套期保值交易总购买额度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9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需要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权利金,缴纳保证金、权利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涉及募集资金。
四、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市场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期权交易中的买方权利金虽然不高,但是可能面临的最大亏损是权利金的100%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场外期权交易对手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5)场外期权合约存在对手违约造成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控制头寸,持仓量不超过合约匹配时期的拥有量,也不超过未来一年的航油使用总量,从而降低原油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原油套期保值设置止损线,规避期货市场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3)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期货保证金或期权的权利金,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4)期权合约履行中如交易对手违约,严格按照合同事先约定,行使相关权利,防范风险。
(5)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有效防范风险。
(6)公司根据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且长期有效。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7)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五、 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所购买的期货、期权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增加或减少公司的利润。
六、 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成本的目的,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且原油期货、期权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流动性强。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七、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实行授权、岗位牵制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总持仓量不超过商品价值等值9亿元人民币,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八、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文件的信息披露符合要求。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航油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正在研究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现执行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修订,作为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针对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公司采取的措施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7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 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的议案》,为减少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收支的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对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运用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进行操作,对本金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运用利率掉期或混合利率掉期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进行操作,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目前仅限于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交易背景及目的
1. 汇率波动及汇率套期保值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以美元为主的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步增加,账面美元负债余额较大。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 利率波动及利率套期保值
为减少利率波动对公司实际承担的利息成本造成的影响,公司使用利率掉期或混合利率掉期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可锁定利息成本,规避利率变动带来的融资成本变动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业务情况
1.外汇套期保值涉及的币种、业务规模、交易品种
币种:美元。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目前仅限于美元。公司收入主要为人民币结算,而飞机租金、发动机采购款、维修款、航材采购款以及美元贷款均以美元结算。
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8.5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交易品种:在场内市场进行的包括远期结售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2.利率套期保值涉及的币种、本金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本金不超过9.5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贷款进行利率掉期或混合利率掉期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操作。
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3.交易对手方
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三、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相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 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付款预测风险:可能因付款时间预测不准或调整,导致交割时间调整而造成公司损失。
(4)利率掉期为基本的利率波动风险金融管理工具,其目的是将贷款利率中的浮动利率锁定为固定利率,不包含任何其它的复杂金融衍生工具,故风险相对较低。
2.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确定。
(2)为防止外汇远期调整交割时间,公司将严格应付账款的管理,合理安排付款计划和购汇的择期交易区间。
(3)公司进行外汇远期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付款预测进行,购汇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口业务外汇支付金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外汇、利率衍生产品业务的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经分析2019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和利率波动,并对2020年汇率和利率波动预期进行研判,公司为防范公司业务的外汇及利率风险,减少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财务收支带来的不利影响,进行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是必要的;公司开展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以投机为目的,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利率掉期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利率掉期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运用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进行操作,对本金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运用利率掉期或混合利率掉期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进行操作,额度均可以循环使用。
2.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文件的信息披露符合要求。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规避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具有必要性。同时,公司正在研究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公司现执行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修订,作为有效的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针对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公司采取的措施有效。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 3 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54号文《关于核准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35,9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539,699.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0,380,300.42元人民币。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2月2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219号《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1、募投项目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77,038.03万元投入“购买6 架 CRJ900 型飞机及 3 台发动机项目”、“购买一架 CRJ900 型飞机”和“华夏航空培训中心(学校)项目(一期)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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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8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存托凭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在上述议案权限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已将“购买一架CRJ900型飞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86.05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另一募投项目“购买6架CRJ900型飞机和3台发动机”。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作为发动机款支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69,114.3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602.22万元,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 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 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
(三) 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 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与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投资的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审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东兴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9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年 3 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当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
(三) 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 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 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资金与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披露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投资的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审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月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权益凭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或通知存款等),有效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东兴证券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