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0年 2月27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公告已刊登于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定于 2020年3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发布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

  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C407会议室。

  9、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统计时,将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20年3月9日至3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联系人:犹明阳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

  邮政编码:528311

  电子邮箱:IR@midea.com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邮件登记请发送后电话确认。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3

  2、投票简称:美的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一、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如下:

  ■

  二、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代理人有权____ /无权____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0年月日

  有效期:2020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且不低于4,000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595,000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3月6日总股本的0.0085%,最高成交价为5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2,117,9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2020年3月9日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67,897,957股的25%。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