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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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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07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两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贷款5000万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进度,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贷款5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公司的销售收入。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如需增加担保措施时,将由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鑫正担保公司将按保费费率1%收取担保费,并与公司签署委托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截至目前,公司贷款金额为140,378.29万元;对外担保金额为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08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年三月九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0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由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用名下现有、将来全部的原材料(原煤)等动产浮动抵押给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截止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500万元,未为任何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0元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用名下现有、将来全部的原材料(原煤)等动产浮动抵押给鑫正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

  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和《公司拟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07号公告;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02852910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609号

  法定代表人:郎树峰

  注册资本:叁拾肆亿零壹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0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融资性担保;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委托贷款;物流监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拥有黑龙江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机构编码:黑230100A00100),有效期限至2022年11月27日。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1日出具的《信用等级通知书》(鹏信评[2017]跟踪第[1212]号),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鑫正担保公司总资产11,343,992,217.18元,负债总额6,815,150,083.42元,净资产4,528,842,133.76元,营业收入73,178,281.62元,净利润9,105,851.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数据来源于肇东市东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肇东市东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2019年)》的附件,鑫正担保公司未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动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申请贷款,由乙方提供担保。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方提供的抵押物为甲方现有、将来全部的原材料(原煤)等。

  该事项为反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贷款是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次贷款由鑫正担保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向鑫正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不存在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事项外,公司未为任何公司提供过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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