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暨控股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19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将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3.2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太极”)并将剩余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中电太极(详见公司2019-083及2019-089号公告)。本次无偿划转触发中电太极的要约收购义务,中电太极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2020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电太极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中电太极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太极股份137,025,652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160,841,12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8.9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中电太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电太极应当会同太极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电太极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至此,本次无偿划转的审批程序均已完成,无偿划转协议已生效,相关方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办理股份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手续。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电太极,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