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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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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0-00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68,849,883 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即可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0日交付完成。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署彰显了公司的空冷系统在现代新型煤化工领域的竞争力。该项目若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2020年3月5日签订了《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空冷器采购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空冷凝汽器设备应用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草酸二甲酯装置CO循环气压缩机组用汽轮机配套,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8,849,883元。陕煤集团榆林化学18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是迄今国内建设规模最大的乙二醇工程项目。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26204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石桥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郑斌

  注册资本:75401.0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轮机、燃气轮机等旋转类、往复类机械设备及辅机设备、备用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和相关产品技术的开发、贸易、转让及咨询服务。发电、工业驱动、工业透平领域的工程成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其售后服务,节能环保工程总承包。

  合同对方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68,849,883 元

  人民币(大写):陆仟捌佰捌拾肆万玖仟捌佰捌拾叁圆整

  2、付款方式:6个月内有效期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未收到业主方付款的,卖方有权直接向业主方协商付款事宜,且买方应配合卖方收款。

  3、交货期限:根据供货范围,合同设备于 2020年12月30日交付完成。

  4、履约地点:卖方送货至最终用户施工现场,收货单位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5、保证期: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买方供货的汽轮机组在最终用户现场连续满负荷运行72小时之日起18个月,并且卖方解决了质保期内出现的所有质量问题或完成了理赔。如果因最终用户原因,机组不能正常投运,质量保证期最长不超过买方(或最终用户)最后一批货物签收单签发之日起30个月,两者以时间先到者为准。

  6、违约责任:卖方未按期交货(卖方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逾期时间 4 周内,每迟交一日应支付合同总价0.1% 的违约金;逾期时间8周内,每迟交一日应支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设备迟交货物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卖方设备未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性能要求则应承担主合同或技术协议约定的罚则。卖方未按合同或技术协议约定的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导致用户(或最终用户)向买方实施罚款、索赔或延期付款,卖方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即可生效。

  8、争议解决:凡是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履行、违反、解除、终止和效力应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向买方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积极影响;

  2、该合同的签署彰显了公司的空冷系统在现代新型煤化工领域的竞争力,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3、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及其附件已对履约主体、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期限等必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主体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空冷器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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