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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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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结果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

  ●上市公司涉案的金额:18,297,519.14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于2016年3月12日、3月29日、10月19日、2017年9月30日、2019年2月12日、6月4日、6月29日、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方大特钢涉及诉讼公告》、《方大特钢关于诉讼进展的提示性公告》、《方大特钢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等。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4245号],山东宝华耐磨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宝华公司”)诉方大特钢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涉及诉讼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一)方大特钢与山东宝华公司、一审第三人江西省物产电子商务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米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公司不服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终122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方大特钢、山东宝华公司的再审申请。

  (二)公司将关注本案进展,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二、是否存在因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4245号]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函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于2020年2月27日晚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方大特钢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3月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并披露回复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2020年3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方大特钢利润分配预案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你公司提交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其中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对此,我部已于2月27日当晚向你公司发出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204 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如下:

  一、你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披露《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对相关年度的具体现金分红政策予以明确,其中每年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系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但公司对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未予严格执行,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对此,请你公司结合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说明未执行既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因和具体依据。请律师发表意见。

  二、根据你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公司确有必要对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独立董事应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发表意见,并经董事会通过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前期是否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是否已就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发表意见。

  三、根据本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具体原因等相关事项。但你公司在董事会公告中未对相关情况予以披露,在年度报告中也仅简单表述为“综合考虑市场、企业、发展等因素,2019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对此,请你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明确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明确说明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并说明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对未执行既定的最低分红比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根据本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上市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以及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应当召开业绩发布会,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和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如未召开业绩发布会的,应当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有效方式召开说明会,就相关事项与媒体、股东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媒体和股东关心的问题。请你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召开业绩发布会或说明会,充分说明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

  五、根据本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请公司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是否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是否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应当勤勉尽责,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我部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处理。

  请你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和《工作函》后,立即组织对《问询函》和《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和要求进行逐项落实、认真回复,现根据工作进展,回复工作需要延后,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延期至2020年3月11日前披露对《问询函》和《工作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网络在线交流。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出席会议人员

  公司董事长徐志新、独立董事戴新民、董事总经理常健、财务总监吴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詹柏丹。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网址: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小昕

  2、电话:0791-88396314

  3、传真:0791-88386926

  4、邮箱:fdtg600507@163.com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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