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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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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青岛金能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能新材料”)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于2020年3月4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购买了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青岛金能新材料(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9-089)。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孙公司拟利用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号)的核准,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3,687,735.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6,312,264.14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0月18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11号)。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3、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未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1)理财产品代码:SXEDXBBX

  (2)产品起息日:2020年3月5日

  (3)产品到期日:2020年4月7日

  (4)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3月4日

  (5)理财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

  (6)收益率:2.8%

  (7)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划款

  (8)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托管费率0.02%

  (10)资金投向:拟投资0%—8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风险控制措施

  在购买的保本型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并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工商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39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公司2018年度、2019年三季度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39%、22.17%,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日常通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同时,鉴于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故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保 本型投资品种,但其收益为浮动收益,受市场利率、汇率、宏观政策、市场流动 性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保证本金但不能保证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青岛金能新材料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2,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如下:

  ■

  备注:具体到期日以实际到账日为准。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一号办公楼3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秦庆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受疫情影响,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受疫情影响,部分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王忠霞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本次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授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项议案为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其中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启明 王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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