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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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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08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容器”)为提升整体配套能力,减少关联采购量,铜峰电容器拟向关联方铜陵市天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天元”)购买部分设备资产。

  2020年3月4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唐忠民、鲍俊华、应卓轩对该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上述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以上购买设备资产关联交易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

  (3)注册资本:10,800万元

  (4)经营范围:交流电容器、直流电容器、电力电容器、特种电容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加工服务及科技成果转让。

  (5)成立日期:2006年4月6日

  铜峰电容器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铜陵市天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铜陵市天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一路1588号

  (3)注册资本:4,000万元

  (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LED、人造石英晶体、汽车座椅、电子电容器配件生产、研发、销售,机械加工,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器件代购代销,工业设备及零部件加工、销售,有色金属及黑色金属销售,经营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成立日期:2011年11月7日

  铜陵天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铜峰电容器构成关联关系。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对象为铜峰电容器拟收购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范围是因上述评估对象而涉及的铜陵天元相关机器设备、模具等。本次委托评估机器设备合计246台,模具524套以及2辆运输货车。截至评估基准日,以上设备均可正常使用,无诉讼、抵押、担保等事宜。

  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0月31日。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9]第020507号评估报告,铜峰电容器拟收购资产原值为2,111.17万元,资产净值为1,244.40万元,不含税评估价值为1,244.40万元,含税价格为1,400.06万元。

  四、交易定价情况

  经铜峰电容器与铜陵天元共同确认,双方同意以评估价值1,400.06万元(含税)作为交易价格。铜陵天元负责将本次交易涉及的设备、模具等移交给铜峰电容器后,铜峰电容器将向铜陵天元付清交易款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铜陵天元为铜峰电容器的配件供应商,主要为铜峰电容器提供制造电容器所需外壳及相关塑料件。为提升整体配套供应能力,加强对电容器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控制,铜峰电容器拟自行生产部分关键零部件。经与供应商铜陵天元协商,铜峰电容器同意以评估价值收购铜陵天元生产电容器外壳及塑料件的部分设备资产。本次向铜陵天元收购部分资产设备后,铜峰电容器可减少同类商品关联采购量,提升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标的资产进行了专项评估,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配套供应能力,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07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唐忠民、鲍俊华、应卓轩对该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李良彬、陈无畏、文东华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就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铜陵市铜峰电容器有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详细情况见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6亿元,其中: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1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铜陵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不超过5,000万元、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5,000万元;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1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铜陵分行不超过10,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铜陵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整。以上综合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情况以各家银行实际授信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09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拟为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1,516.8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借款,该笔借款拟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铜陵市三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科电子”)及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电子”)以机器设备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期限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20年3月4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8月8日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西段399号

  5、注册资本:56,436.956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工薄膜、金属化膜、电容器、聚丙烯再生粒子、电力节能装置、电子材料、元器件的生产、研究、开发、销售及科技成果转让,化工产品、日用或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包装材料、塑料膜(绝缘材料)、建材生产、销售及加工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信息技术服务,LED用封装支架生产、销售,LED用封装支架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7、被担保人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0,602.68万元,负债总额62,452.3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8,537.72万元,实现净利润1,041.33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184,122.98万元,负债总额为56,780.2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721.48万元,净利润-2,307.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科电子、峰华电子均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在三科电子权益比例为99.95%,在峰华公司权益比例为98.76%。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子公司股东同意。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路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该笔借款拟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科电子、峰华电子以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机器设备为本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以上担保具体业务要素以届时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三科电子、峰华电子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资金将用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资金用途合理,相关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16.8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2%,以上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铜峰电子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10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

  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000万元担保,截止目前,除本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为其1,000万元担保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总额:1,516.8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华电子”)申请综合授信提供1,000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2020年3月4日,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铜陵市峰华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6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公司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

  5、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6、经营范围:石英晶体频率器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被担保人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峰华公司资产总额为8,196.15万元,负债总额为4,755.15万元,所有者权益3,441.0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921.17万元,净利润219.0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峰华公司资产总额为8,955.38万元,负债总额为5,715.67万元,所有者权益3,239.7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45.08万元,净利润-201.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峰华电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在峰华公司权益比例为98.7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峰华电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铜陵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以上担保具体业务要素以公司届时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峰华电子提供担保的贷款资金将用于该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资金用途合理。为有效控制本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峰华电子为本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函,承诺如果本公司因履行上述担保义务受到损失,愿意承担反担保责任,为本公司提供足额补偿。本公司在峰华电子权益比例为98.76%,本公司对峰华电子拥有绝对控制权,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相关风险可以控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16.84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2%,以上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峰华电子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报表;

  2、峰华电子反担保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11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4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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