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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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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0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11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11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11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结构(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设计含权、是否设计回售条件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等)、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时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9、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0、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期间,以及该期间后的36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细节,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具体发行方案框架范围内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评级安排、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票面利率上调选择权等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确定承销方式、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相关事宜;以及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登记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等工作;

  7、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报送相关材料,签署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债券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需经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项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0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5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韩辰骁

  联系电话/传真:010-85175560-5784/010-85175560-5787

  邮编:35000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2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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