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通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唐灼林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形,具体如下:
(一)、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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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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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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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控股股东唐灼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灼棉先生合计持有的股份中,包含按《公司法》规定,唐灼林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按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锁定75%的高管锁定股,该部分高管锁定股不作为限售股份认定。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中累计被质押的数量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未达到50%,已被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