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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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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2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前12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9,489.33万元(含本次),未超过30,000万元的审批总额。

  六、备查文件

  1、存利盈B款存款业务协议、民生银行保证金账户存款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25

  债券代码:123009         债券简称:星源转债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星源转债将于2020年3月9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星源转债 (面值1,000.00元)利息为5.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

  3、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2019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6日,票面利率为0.5%

  4、付息日:2020年3月9日

  5、除息日:2020年3月9日

  6、星源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6日,凡在2020年3月6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0年3月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0年3月7日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星源转债” )将于2020年3月9日支付自2019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6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星源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星源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09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8,000万元(48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8,000万元(48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4月10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8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7日1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

  9、债券利息: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30%、第五年1.50%、第六年1.80%。

  10、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8年3月7日。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B)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C)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D)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及《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信用评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

  1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者“星源转债”)2018年9月13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2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64元/股)的130%(34.63元/股),已触发《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行使可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星源转债”。根据安排, 截至2020年3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星源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星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星源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19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6日,票面利率为0.5%,每10张“星源转债” (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5.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星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4.00元;对于持有“星源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对于持有“星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星期五)

  2、付息日: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3、除息日:2020年3月9日(星期一)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3月6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星源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星源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联系人:谢静纯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电话:0755-2138390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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