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开通定投、转换
业务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经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3月4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已在中国银河证券代销的基金及后续新增在中国银河证券代销的基金。

  二、基金定投业务

  自2020年3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河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已在中国银河证券代销且已开通定投功能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参与基金定投业务的基金以代销机构页面最终所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中国银河证券办理基金定投申购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代销机构页面所示为准。

  三、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0年3月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河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已在中国银河证券代销且可参与转换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参与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以代销机构页面最终所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各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0年3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河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代销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自 2020年3月4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河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其申购费补差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构页面公示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各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国银河证券代销的开放式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中国银河证券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 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银河证券所有,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站: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0年3月5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登陆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代销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