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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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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兴全优选进取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0年3月2日起公开发售,首日认购规模已超过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规定的募集总规模上限2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不扣除手续费)。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相关公告的规定,2020年3月2日为本基金最后认购日(即募集期末日),基金管理人对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

  本基金2020年3月2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17.653810%。投资者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在2020年3月2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2020年3月2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确认金额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募集期内需交纳的认购费按照单笔有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最终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最低认购金额限制。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管理人的确认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xqfunds.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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