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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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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047版)

  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与之有关的议案审议、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具体的分析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测算的前提和假设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6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发行人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31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上述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总额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2020年2月27日,公司发布《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9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36,748.20万元,2020年1月19日,公司发布《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1,000万元。

  (6)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除募集资金之外的其他因素与净利润对净资产的影响采用相同方式处理;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2、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

  注:(1)上述2020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未来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同日披露的《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随着防水建材行业竞争的加剧,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首先继续提升研发水平,创新研发技术与思路,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其次要加强市场拓展,加大空白市场建设,保持经营业绩稳定增长;最后要积极抓住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战略机遇,进一步推进外延式增长,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1)聚焦主业,做大做强业务规模

  优化业务模式,一方面加强公司与百强地产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扩大销售规模;另一方面,加大对经销商的支持力度,合理细分市场,加大经销商布局密度,增加经销商数量,发展专项经销商,增加高速公路、高铁、核电等基建领域的销售。

  (2)加快新产品研发与创新,加强生产管理

  继续保持研发技术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尽量缩短研发周期,加快新产品研发工作。在推出“一次防水”系统的基础上,响应国家提升防水技术标准的号召,加大研发力度,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增加产品的知识产权附加值,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3)创新管理手段,健全公司体制

  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和组织建设,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逐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费用预算管理制度,科学地平衡业务拓展与成本费用控制的关系,提高费用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积极加强公司运营管理,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综合盈利能力。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进一步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品及服务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提高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在巩固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客户,努力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加强公司现代化管理建设,建立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有利基础。通过前述措施,全面增强公司运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综合盈利能力。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和加强人才引进,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的内部管理流程,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防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谙熟精细化管理,能够及时把握行业趋势,抓住市场机遇。公司还将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公司薪酬和激励机制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5、严格执行既定股利分红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相关主体已出具相关承诺,详见同日披露的《科顺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宜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相关人员承诺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确保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承诺对其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果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科顺股份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科顺股份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8、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承诺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承诺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科顺股份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科顺股份利益,切实履行对科顺股份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科顺股份的相关制度及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科顺股份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承诺严格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违反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和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陈伟忠、方勇、卢嵩、毕双喜、赵军、孙崇实、龚兴宇、汪显俊、陈冬青、黄志东、涂必灵等11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30,000,000股股票,并与上述11名发行对象就本次发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2020年3月2日在中国佛山市签署:

  甲方: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购人拟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77元/股,系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依据证监会审核要求对募集数量进行调整,认购人本次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认购人以其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现金或自筹资金认购标的股份。

  4、支付方式

  认购人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照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限售期

  认购人陈伟忠、方勇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卢嵩、孙崇实、毕双喜、龚兴宇、汪显俊、赵军、陈冬青、黄志东、涂必灵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认购人所取得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认购人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及衍生取得的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生效条件: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达成的情况下即生效: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且认购人签署之日起成立,并在上述先决条件全部达成后生效。

  7、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者违反全部或部分声明、保证或承诺的,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为了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2)如认购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足额缴款义务,则每日按未缴纳股份认购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延期10个工作日仍未足额缴纳则视为放弃缴纳,认购人应按应缴纳股份认购款的10%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仍然不足弥补发行人损失的,认购人应当进一步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发行人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本款所约定之违约金及损失赔付形式均为现金支付。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各位股东:

  兹定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14:30召开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9:15至4月20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亲自出席或授权他人出席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七)会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05发行数量

  2.06募集资金额度及用途

  2.07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2.08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09上市地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陈伟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00《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相关主体确保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的议案》;

  12.00《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上述议案均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与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办理登记手续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1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双喜

  联系电话:0757-28603333-8803

  传真:0757-26614480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38号之一

  电子邮件:office@keshun.com.cn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住宿、餐饮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二。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且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

  投票指示如下:

  ■

  注:请在上述投票指示栏内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上打“√”作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未选视为未作指示)。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如适用):

  授权日期:年月日

  授权期限: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37投票简称:科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有5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9:15至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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