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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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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7,062,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截至本公告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43,315,769股,占持股总数的82.32%,占公司总股本的16.71%。

  ●截止本公告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1,149,62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75,873,91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93.58%,占公司总股本的52.3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接到股东万通控股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万通控股股份质押是基于嘉华控股与浙商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要求的股票质押担保增信措施,本次质押不涉及平仓预警线,不存在股价波动需要补仓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并说明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

  ■

  2.控股股东嘉华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嘉华控股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4.控股股东质押所融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嘉华控股质押股份的目的系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因公司股价下跌而触及本次股票质押协议约定的预警线,嘉华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表数据为合并口径,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2)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

  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其余为截止目前的情况。

  (3)嘉华控股不存在发行债券情况。

  (4)嘉华控股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嘉华控股为综合性投资集团。除投资项目回报外,目前集团未开辟新的负债偿付渠道。截止目前,集团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3.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嘉华控股发生关联交易2次,累计金额合计27,972,893.45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单次交易金额及累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除上述关联交易,嘉华控股与公司未发生的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嘉华控股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嘉华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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