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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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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2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2号《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23号《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0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20-02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审议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20—02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2 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2019年度不再续聘其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选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期满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 4 日

  3.法定代表人:李尊农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5.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7.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董事会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2020-023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16日14点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6日

  至2020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长春市延安大街1399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9时至16时。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金明、果春花

  联系电话:0431—88912969

  传真:0431—88912969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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