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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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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1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2月18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4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计划为362,7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42,778万元,股权投资120,000万元。公司将会根据新增项目实施规划和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具体项目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38亿元的带息负债融资,并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开具及贸易融资等。

  议案三  关于开展内部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人民币5亿元以内办理内部借款(含跨境借款)相关事宜。

  议案四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办理金融机构事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授权财务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开具及贸易融资等),授权期限一年。

  议案六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

  议案七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八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金融机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4、实施额度

  不超过20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会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

  1、风险分析

  入池票据不足风险: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2、控制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以避免追加保证。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由财务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金融机构、明确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等;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200亿元额度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有效期一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的议案》。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日元购汇需求的50%,且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远期购汇交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购汇交易的目的

  为防止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开展远期购汇交易。

  开展远期购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二、远期购汇交易概述

  1、定义

  指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购汇合约,约定未来购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购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购汇成本及收益。

  2、交易额度

  计划开展远期购汇交易的额度不超过日元购汇需求的50%,且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3、授权及期限

  鉴于远期购汇交易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远期购汇交易方案及签署远期购汇交易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交易对手:银行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可行性分析

  开展远期购汇交易基于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规避风险、防范风险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三、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购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支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购汇交易的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违约风险:由于预测不准确,远期购汇交易签订的交割日期与实际交割期不一致,造成远期购汇交易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割所带来的延期交割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程序》,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及要求、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2、公司将关注汇率市场变化,加强汇率方面研究,研判未来汇率走势,提高汇率方面的判断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高识别及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

  4、为防止远期购汇交易不能如期交割,公司业务管理部门将跟踪付款进度,避免出现逾期现象,尽量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五、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参照银行定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六、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通过锁定汇率,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程序》,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公司开展远期购汇交易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日元购汇需求的50%,且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远期购汇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程序》。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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