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20-017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话通讯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国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20-018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以书面送达或电话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锐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20-019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9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及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117.14万元,转回/结转资产减值准备43.63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计提或有负债的情况概述

  由于部分诉讼产生的或有负债事项,且截至目前未能达成债务和解,相关利息、罚息滞纳金增加,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补计提预计负债5,211.71万元。

  单位:元  

  ■

  注:上表中本期转回/结转金额为公司因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在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计提预计负债9,581万元,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出具(2018)沪74民初931号《民事判决书》,中泰信托要求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无需对中基投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在2019年度冲回该项计提的预计负债。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合计增加4,073.51万元,或有负债合计减少4,369.32万元,共计将增加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5.81万元,相应增加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95.81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或有负债。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20-020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自2013年起至2018年度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以下简称“瑞华”)。瑞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决定不再续聘瑞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瑞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情况

  经过充分调查了解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中兴华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兴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中兴华具体情况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兴华相关资质进行的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2020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历资质进行核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任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的审计质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20-021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856,539.8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24%;实现利润总额67,174,773.6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39,684.35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5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69,736,024.90元,较本报告期初减少2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464,612,829.11元,较本报告期初增加2.52%。

  2、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的主要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为-96.24%,主要系公司涉及多宗诉讼,导致公司土地房产、银行账户被查封,公司声誉和信用都受到极大影响,母公司钢贸业务和加工业务出现停滞状况;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1.42%、101.64%、101.53%、101.52%以及-955.14%,主要系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增加收益1.38亿元;公司持有的顺德农商行股权被拍卖增加投资收益0.48亿元;按评估结果,对烨辉公司股权剩余商誉全额减值0.32亿元;对于部分诉讼产生的或有负债事项,相关利息、罚息滞纳金增加,补计提预计负债0.52亿元;冲回公司在2018年度因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计提的预计负债0.96亿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了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修正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4,500万元-6,500万元”,本次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ST欧浦              公告编号:2020-022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有表决权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公司鼓励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2020年3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三乐路欧浦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9:00-11:00,14:00-16:3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3月12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15,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生午

  电话:0757-28977053

  传真:0757-28977053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11

  2、投票简称:欧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欧浦智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表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说明: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