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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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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2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201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工作函》的有关要求,公司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相关内容及回复如下:

  2020年2月25日,你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称,已成功研发口罩生产所需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并实现日产30吨,可用于750万个口罩的生产。上述信息经多家媒体转载,引发广泛关注。2月26日,公司股价涨停。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口罩及相关原材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交易决策。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要求一:请公司结合主营业务构成、熔喷材料具体用途及对应生产经营资质、熔喷材料供需现状、熔喷材料收入和净利润占比等实际情况,对媒体报道等情况进行客观说明,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一)关于公司和得邦塑料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光源、灯具、照明控制及工程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全资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简称“得邦塑料”)主要生产改性塑料粒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电动工具和电子电器中的塑料部件。主营均与口罩及相关原材料生产无关。

  2018年度,得邦塑料经审计营业收入45,280.81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11.33%,经审计净利润1,096.49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4.43%,得邦塑料占公司整体营收及利润比例均不大。

  (二)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得邦塑料开发并量产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的日常经营行为,并希望在此特殊时期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公司生产该类产品的设备可由原有设备技改即可,投资金额小,建设周期短,对行业内公司来说,整体难度不大。

  得邦塑料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相关业务处于刚刚启动阶段,刚刚开始量产,公司微信公众号提到日产可达30吨的产能,仅为满产状态下的产能,目前并未签署对应该产能的订单,具体情况为:目前公司仅与一家下游客户签订供货合同,该下游客户并非熔喷布核心厂商,合同收入94.72万元,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399,539.01万元,净利润为24,741.97万元,该业务占公司整体营收及利润比例均极小。后续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预计未来产品订单逐步减少,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得邦塑料量产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的生产线是对现有产线改造形成,目前该产品盈利能力低于原产线产品及公司其他业务产品,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基本无影响。

  公司微信公众号提到“可用于750万个口罩”,鉴于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处于产业链上游环节,无法决定下游生产商将该材料用于何种类别口罩,因此对应的“750万个口罩”的表述不够准确,具体应视下游口罩类别和型号而定。

  (三)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所处产业链环节

  公司微信公众号描述“熔喷布是口罩的核心,现在根本没有货,一天一个价”、“具有高效过滤效果的中间过滤层(M层)熔喷过滤布,所用的主要材料是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市场缺口很大”,上述描述主要是针对熔喷布市场供需的描述。口罩产业链为: 聚丙烯专用树脂( 发往改性塑料厂生产熔喷布专用料(得邦塑料所处环节)( 发往熔喷无纺布厂制成M层( 发往口罩厂,其中资金技术壁垒主要集中在熔喷无纺布生产环节,得邦塑料仅为口罩熔喷布原材料供应商,并不生产熔喷布、口罩成品,得邦塑料生产的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所处环节壁垒相对较低,无需专业生产许可,预计同行业公司产能会逐步释放,产品未来下游需求和销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尚需进行市场拓展以消化公司技改产能,如未来市场供需发生变化或公司拓展市场进度不及预期,可能会造成公司相关产品产销率、产能利用率不达预期,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要求二、请公司自查,通过微信公众号而非公告的形式发布前述信息的原因和考虑,相关决策流程、信息发布内容等,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回复:经公司自查,得邦塑料开发的聚丙烯熔喷专用材料投资金额、预计销售收入和盈利均较小,各项指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故公司未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公司公众号发布的前述信息首先由通讯员采写,经得邦塑料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得邦照明办公室负责文宣的人员审核,最后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得邦照明办公室主任审核后认为该信息属一般性宣传稿件,其审定后即在公司公众号上发布。

  公司办公室人员未能考虑到相关信息对股价的影响,董秘办未能及时把关,相关人员未将该事项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导致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并被多家媒体转载或报道,对股价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将深刻反省,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加强对各部门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人的培训,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要求三:请你公司说明,是否存在利用市场热点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况。同时,请说明近期公司是否存在接受调研、采访等情况,是否曾向投资者透露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信息。

  回复:公司基于日常管理需要在公众号上发布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市场热点信息影响股价的情况。2020年1月3日公司曾接待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等机构和个人调研,调研内容均与本次事项无关,未曾向投资者透露过与本次事项相关的信息。除此之外,公司未有接受其他投资者的调研、采访,未曾向投资者透露与前述生产经营相关信息。

  要求四: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向本所提交内幕知情人名单,本所将启动内幕交易核查。

  回复:公司已按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内幕知情人名单。

  《工作函》要求: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各方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落实本工作函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对与信息披露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追责。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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