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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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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0-010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诚精密”)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2)。公司股东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本”)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89,0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24%。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7),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收到股东中泰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日,中泰资本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泰资本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中泰资本的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中泰资本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中泰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中泰资本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泰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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