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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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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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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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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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为零。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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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12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12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日历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或发生基金合同约定需要延长开放期的其他情形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2)本基金首个开放期起始日预计为2021年2月27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届时公告为准。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必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和网站(www.pya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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