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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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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8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董事长葛俊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二)限售期安排

  调整前: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三)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编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上市公司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特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鹏欣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董事会召开通知日,鹏欣农业直接持有公司787,700,1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67,791,700股股票,合计控制公司19.24%的股份。

  公司与鹏欣农业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鹏欣农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葛俊杰先生、公茂江先生、严东明先生回避表决。

  鉴于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作出相关修订。

  同意公司与鹏欣农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鹏欣农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相关事项作出补充约定。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25号会议室召开,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6、《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3)。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9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徐洪林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决议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和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限售期安排

  调整前: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决议有效期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依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编制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簿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

  上市公司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特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鹏欣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董事会召开通知日,鹏欣农业直接持有公司787,700,1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67,791,700股股票,合计控制公司19.24%的股份。

  公司与鹏欣农业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鹏欣农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作出相关修订。

  同意公司与鹏欣农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鹏欣农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相关事项作出补充约定。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0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5日,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号)。

  2020年2月14日,由于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新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发行方案等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1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6月底完成,该时间仅为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本次发行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限,即1,097,074,44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8,000万元(该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和募集金额为准);

  4、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年业绩预告,假设公司2019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46.03万元。

  6、假设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9年业绩假设的80%、100%、120%;

  7、假设2019年、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维持报告期(2016-2018年)的平均值16,790.80万元;

  8、在预测2019年、2020年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

  9、2020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19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假设的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20年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假设的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总额。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2020年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导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19年、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投资缅甸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和瑞丽市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农资和粮食贸易、畜牧产业、乳品业务等核心主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畜牧产业板块将拓展增加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业务,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畜牧业领域的优势地位,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效推进公司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布局。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回报前景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率或内部收益率,收益水平较好。因此,根据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的情况下,虽然本次非公开发行在短期内可能对公司的即期回报造成一定摊薄,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将在中长期增厚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从而提升股东回报。

  (三)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时期,通过一系列的并购及投资,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但债务规模的扩大致使公司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由此产生的财务费用降低了公司的盈利水平。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1.40%。本次非公开发行可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助于控制公司有息债务的规模,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投资缅甸50万头肉牛养殖项目和瑞丽市肉牛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公司已建立了农资和粮食贸易、畜牧产业、乳品业务等核心主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畜牧产业板块将拓展增加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业务,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畜牧业领域的优势地位,促进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完善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效推进公司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布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汇聚了一批熟悉技术和市场、知识结构搭配合理、具备先进管理理念和创新开拓精神的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对畜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有深刻认识。近年来,公司大力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从国内知名高校、企业引进优秀人才,着力培养和建设本项目的技术骨干队伍。

  对于拟在募投项目实施地区招募的员工,公司坚持结合岗位就地培训,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以确保人身和生产设备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并在实际生产中,进一步提高一线员工的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储备充足,可以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拥有较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形成了满足企业科技发展与管理的组织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畜牧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掌握了养殖业务的的核心技术,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在原有业务基础上,公司业务将拓展增加肉牛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业务,公司将进一步积极引进掌握肉牛屠宰分割技术、牛肉熟食制品加工及牛副产品加工技术的专业技术人才,完善公司在肉牛的养殖及屠宰加工领域的技术储备,为主营业务的发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充分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立足于农牧业,创造性地提出了“全球资源、中国市场”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打造国际化的农牧业全产业链,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绿色的农副产品,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合作等方式,整合国内外优质的农业资源并对接到中国市场,与国内外的大型肉制品、乳制品、大宗农产品企业及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贸易合作关系,培育出一大批优质的客户群体,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搭建起广泛、稳定、完善的销售网络,形成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和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市场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利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完善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收入,增厚未来收益,使公司能够持续、健康发展,以此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机构鉴证,并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三)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基础上,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鹏欣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本人/本公司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本公司将依据职责权限切实推动公司有效实施有关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切实履行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八、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2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鉴于2020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3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号)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作出相关修订,2020年2月27日,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业”)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相关事项作出补充约定。

  公司拟向鹏欣农业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97,074,440股(含1,097,074,440股),拟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8,000.00万元,鹏欣农业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鹏欣农业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鹏欣农业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不得转让。

  (二)截至《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日,鹏欣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787,700,1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为公司的第三大股东,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67,791,700股股票,合计控制公司19.24%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鹏欣农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鹏欣农业无同类关联交易发生。

  (三)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相关表决,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发行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鹏欣农业基本情况

  ■

  (二)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97,074,440股(含1,097,074,440股)A股普通股股票,鹏欣农业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五、《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20年2月27日

  (三)协议标的

  甲方本次拟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甲方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且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288,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以甲方总股本为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97,074,440股(含1,097,074,440股)。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发行的全部股份。若甲方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或其他股本调整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认购价格、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甲方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五)锁定期

  乙方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乙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六)其他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补充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执行。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聚焦核心产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推进国际化农牧全产业链发展的战略布局,也是公司抓住市场商机、把握行业变革机遇的深层需求。利用缅甸丰富的肉牛资源优势,公司对肉牛产业链的整体把控和资源整合能力将得到显著提升,肉牛加工技术、产品产量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凭借公司多年经营畜牧养殖和销售、乳制品销售、大宗农产品贸易积累的资源和渠道,以及在产业整合、板块协作方面丰富的经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将实现板块联动,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2、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从事的粮食贸易和正在布局的肉牛产业链项目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公司资金来源除股东投入、自身经营资金积累外主要来自银行借款,使得公司借款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407,290.05万元,总负债为864,021.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40%,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公司仅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效地解决公司快速发展所产生的资金缺口。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会形成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正,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鹏欣农业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3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25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议案6外,上述其他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与相关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3月12日9:30-11:30,14:30-16:3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25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孙文先生

  联系电话:021-62430519

  传真:021-52137175

  电子邮箱:002505@dakangmuy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25号

  邮编:200336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5;投票简称:大康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4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3,565,976,503.86元,同比增长1.28%;营业利润30,714,946.70元,同比增长103.65%;利润总额60,781,638.42元,同比增长10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60,348.16元,同比增长108.97%。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巴西子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结构调整,提高了销售毛利,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2)联营企业纽仕兰新云(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根据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损失金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2018年公司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为58,214.58万元,本年度预计不会发生大额商誉减值损失。

  2、财务状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3,477,911,213.49元,同比下降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642,478,594.87元,同比下降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0.8463元,同比下降-0.0014元。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20年1月23日所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5,000.00万元~7,500.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预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46.03万元,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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