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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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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0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拟注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分公司”),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此次注销需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相关决议之后方可申请,故本次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分公司基本情况

  ■

  三、注销原因

  公司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考虑,因该公司未开展经营性业务,基于集团业务发展,该公司存在不具有必要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因该分公司未开展经营性业务,因此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五、其他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尚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符合《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境内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一年。

  ●累计担保数量(均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有效担保金额约为76.58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89.38亿元。

  ●本次预计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召开日期详见相关公告。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提出了2020年度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担保概述

  1、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

  ■

  注:协议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和债权人以具体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

  2、相关授权

  上述融资担保的有效期为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年内承担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决定和具体负责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及其他有关交易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详见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2,899.669346万元

  法人代表:冯文书

  成立时间:2011年10月9日

  注册地址:江苏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晨港路北侧、港华路西侧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光学薄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新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摄影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移动电话机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手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服务,触控模组和交互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及委托区外企业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外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

  (2)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人代表:冯文书

  成立时间:2011年8月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26号1幢2层

  经营范围:生产光学薄膜等高分子膜材料;生产环保用有机膜;产品设计;图文设计、制作;销售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租赁建筑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商定的融资方式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上述担保的期间,将根据各个被担保子公司实际订立的融资、担保合同中的条款而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约131.07亿元,占2018年底经审计总资产的38.26%,占2018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2.27%。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60.50亿。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制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逾期对外担保约127.33亿元、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约115.16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本次担保可有力地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核定的新增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审议该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该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情况

  公司于2010年11月披露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担保情况,拟对现有的对外担保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 原制度标题以及行文中的: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修改为: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原制度第五条释义:1.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包括下属子公司在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2.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积担保金额。

  修改为: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是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3、删除原制度第九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70%或总资产的50%;单项担保不应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以下项目的加总:1.公司这一法人实体对外担保金额;2.各子公司等法人实体的对外担保金额乘以公司持股比例。的全部内容。

  4、将原制度第二十四条担保期间,因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主合同条款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责任和期限时,有关责任人应按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的审批权限报批,同时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人员应就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经批准后重新订立担保合同的,原合同作废。

  修改为:

  第二十三条担保期间,因被担保人和债权人的主合同条款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责任和期限时,有关责任人应按重新签订担保合同的审批权限报批,同时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人员应就变更内容进行审查。

  5、将原制度第二十九条被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必须大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被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应当拒绝提供担保。

  修改为: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被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的,公司应当拒绝提供担保。

  除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原制度中其他部分内容不变。

  本次拟修改对外担保制度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2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经过对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 561,654,408.69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存货减值准备

  ■

  4、无形资产

  ■

  5、商誉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61,654,408.69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1,654,408.69元,相应减少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61,654,408.69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并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审计委员会的合理性说明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邬兴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 审议《关于拟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拟注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关于办理相关子公司境外投资证书注销手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办理相关子公司境外投资证书注销手续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

  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10亿元,本次担保可有力地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总经理)办公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拟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目前受新冠疫情影响,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安排及通知。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2月26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推举陈福壮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该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拟对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2 月 27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035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05】%;营业利润【-38.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9.45】% ;利润总额【-58.0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9.75】%。

  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8.37】亿元,较期初增长【-21.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2.90】亿元,较期初增长【-32.23】%;股本【35.41】亿股,与期初【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5】元,较期初增长【-31.37】%。

  2.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债务危机影响及市场环境及融资环境变化,公司流动性紧张,市场信心不足,开工率不足,盈利能力不足,且公司债务利息成本高企,致使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大额亏损;

  (2)因债务危机的连锁反应引发公司大额的债务担保损失、金融资产投资损失及减值损失等非经营性损失。

  上述因素致使公司经营业绩大额亏损,财务指标增加变动幅度达30%以上。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20年1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中预测的2019年预计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00,000万元至800,000万元”不存在差异。

  四、其他说明

  鉴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股票已自2019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果2019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已于2020年 1月20日在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现再次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风险事项,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仍在积极对接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确定2019年报表审计事宜,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对后续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所涉事宜的最终调查结论,公司将对其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合并报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经审阅相关材料进行详细了解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合理性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9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德瑞  梁振东

  2020年2月26日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进行详细了解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核定的新增人民币 10 亿元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按照相关审议程序审议该议案,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德瑞梁振东王筱楠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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