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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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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殊普通合伙)审计。

  (4)福建天马水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实收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庆堂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2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岭胶村

  经营范围:水产品冷冻加工;鱼糜制品加工;水产品、预包装食品、鱼糜制品批发及网上销售;货物运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马水产资产总额为51,805,017.7元,负债总额为764,996.98元,净资产为51,040,020.72元,营业收入为51,945,832.24元,净利润为-255,087.36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1988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4层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销售;饲料技术服务;饲料加工机械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72%,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龙集团资产总额为503,220,768.79元,负债总额为173,842,275.12元,净资产为329,378,493.67元,营业收入为1,646,397,730.72元,净利润为69,591,208.91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福建省漳州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 09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工石亭镇南山工业园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水产)、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饲料原料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持股51%,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漳州华龙资产总额为72,900,905.32元,负债总额为40,456,861.70元,净资产为32,444,043.62元,营业收入为426,004,307.16元,净利润为8,110.466.29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福建省龙岩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福建龙州工业园东宝工业集中区)

  经营范围:饲料原材料销售;配合饲料(粉料、颗粒料)、浓缩饲料、单一饲料(膨化全脂大豆)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子公司华龙集团持股50%,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岩华龙资产总额为91,232,610.39元,负债总额为34,152,847.89元,净资产为57,079,762.50元,营业收入为281,934,155.70元,净利润为9,123,187.51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福建天马福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1,859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加成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岭胶村

  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生产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水产品冷冻加工;水产品、预包装食品、鱼糜制品的批发、零售及网上销售(不含第三方支付、不含经营性网站和增值电信业务);调味品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天马水产持股55%,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马福荣资产总额为145,350,424.14元,负债总额为126,872,227.29元,净资产为18,478,196.85元,营业收入为136,830,502.01元,净利润为-1,229,114.76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江西西龙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章礼森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3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金山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肉制品)]生产、销售;水产制品生产、销售;水产品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规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天马水产持股90%,系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龙食品资产总额为101,855,072.42元,负债总额为81,535,355.5元,净资产为20,319,716.92元,营业收入为141,919,714.28元,净利润为-3,500,789.24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授信预计额度

  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4、担保方式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公司可以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可以为公司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涉及并购贷款的,标的企业股权可以作为并购贷款质押担保,具体由董事长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5、关联关系

  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41%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持有公司6.89%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3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其他关联关系:董事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0.53%的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成先生持有公司0.01%的股份,陈庆昌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弟弟,陈加成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儿子。

  6、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自然人为陈庆堂先生。

  陈庆堂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25.41%股份,通过其独资公司天马投资持有公司6.89%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2.30%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陈庆堂先生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上述关联交易无需公司支出任何费用。

  五、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0年2月26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95,693,713.72元,公司对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5,68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7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投资与经营扩张等资金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所需。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4、独立董事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18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

  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稳定并发展与客户的良好供销关系,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从而实现客户与公司共同发展的经营目标,公司及子(孙)公司(含全资及控股)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下游客户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根据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三)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严格控制在与公司有稳定、良好合作关系的下游客户和经销商,基于公司对其品行、经营状况均非常了解,可有效控制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2、公司客户通过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用于归还客户欠款或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

  3、对于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客户,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4、控股子(孙)公司少数股东需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要求客户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由其推荐并经公司认可的第三人向本公司以保证等方式提供反担保。

  5、公司将依据《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严格把控对客户担保的风险。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0年2月26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95,693,713.72元,公司对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5,68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7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

  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相关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客户关系的拓展维护。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公司对客户和经销商的选择应严格把控,充分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和资信状况,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孙)公司2020年度向下游客户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担保额度。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孙)公司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本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融资担保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1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马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华龙”)、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黎明”)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华龙集团72%股权,华龙集团持有龙岩华龙50%股权、持有永安黎明60 %股权。

  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迈”)是邵武华龙的参股公司,邵武华龙持有其30%股权;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昌民”)是永安黎明的参股公司,永安黎明持有其40%股权。

  浙江凯迈、永安昌民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申请授信,为保障其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邵武华龙拟按照出资比例为浙江凯迈提供担保,浙江凯迈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为1,500万元,邵武华龙担保的金额为授信的30%即450万元;永安黎明拟按照出资比例为永安昌民提供担保,永安昌民银行贷款授信总额度为1,000万元,永安黎明担保的金额为授信的40%即400万元;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担保人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福建省邵武市华龙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万元(实收资本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丽莉

  成立日期:2000 年8 月11日

  注册地址:邵武市养马洲食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颗粒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销售;畜禽、淡水养殖、销售;养殖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邵武华龙资产总额为73,103,149,73元,负债总额为25,833,454.97元,净资产为47,269,694.76元,营业收入为338,928,314.27元,净利润为9,286,847.32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福建华龙集团永安黎明饲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文忠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配合及混全饲料制造、销售;饲料原料加工、销售。

  经营范围:永安市北塔路15号(燕西狮子山工业园)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安黎明资产总额为104,468,333.41元,负债总额为17,491,593.55元,净资产为86,976,739.86元,营业收入为356,806,356.69  元,净利润为20,260,981.01元,上述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凯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实收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富

  成立日期:2004 年5 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柚都南路2-1号

  经营范围: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生产、销售(凭有效《饲料生产许可证》经营);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塑料制品、饲料及饲料原料、预混料、饲料添加剂及未经加工的禽蛋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凯迈资产总额为50,675,601.28元,负债总额为38,077,805.30元,净资产为12,597,795.98元,营业收入为142,637,987.57元,净利润为1,320,962.1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永安市昌民禽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春喜

  成立日期:2000年 5月30日

  注册地址:永安市西洋镇下街湖腾坑

  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生物有机肥复混肥生产及销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永安昌民资产总额为 36,026,392.06元,负债总额为12,489,609.01元,净资产为23,536,783.05元,营业收入为35,822,390.41元,净利润为4,581,493.16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浙江凯迈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总额度为1,500万元,邵武华龙拟按照出资比例为浙江凯迈提供担保,邵武华龙担保的金额为授信的30 %即450万元,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2、永安昌民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总额度为1,000万元,永安黎明拟按照出资比例为永安昌民提供担保,永安黎明担保的金额为授信的40 %即400万元,公司授权指定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四、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0年2月26日,公司对全部下属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95,693,713.72元,公司对下游客户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为15,680,000.0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7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公司控股孙公司按照其参股比例提供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银行信贷授信担保服务,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问题,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保障浙江凯迈和永安昌民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风险控制上,公司控股孙公司按照其参股比例提供担保,能有效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2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特种水产配合饲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公司主业,原材料在饲料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主要包括: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鱼粉、油脂等。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饲料生产经营所需的豆粕、菜粕、豆油、强麦、玉米等相关品种的期货交易合约。

  二、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预计连续12个月内,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三、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饲料原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饲料原料价格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四、审批流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2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标的名称: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

  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充分利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2020年度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方式及期限

  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范围为金融机构发售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2020年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5、信息披露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活期结构性存款时,在任一时点投资总额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管理总额度内可持续运作,公司有权根据情况支取本息,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于公司购买的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或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国家宏观经济、市场相关政策发生巨大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可能导致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无法正常进行,以及产生赎回违约的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现金管理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四、需要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2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发展需要股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将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第一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应当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监事会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二条 未来三年具体规划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主要以现金分红为主,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如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则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4)采用现金分红政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现金流量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1元。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条件,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更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采取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三条 调整本规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不得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分别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同意,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条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23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截止“天马转债”赎回登记日(2019年11月18日)收市后,累计有302,033,000元“天马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41,029,302股,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增加41,029,302股至340,636,00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天马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告编号:2019-135)。

  本次“天马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340,636,00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9,606,700元增加至人民币340,636,002元。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24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天马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增加至340,636,002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9,606,700元增加至人民币340,636,002元,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有变动。

  本次修改后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2月修订本)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2月修订本)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25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规范内部控制流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拟对现行《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具体修订内容说明

  (一)所有部门根据公司现行职能部门名称进行修改。

  (二)所有表单名称根据公司现行表单进行修改。

  (三)职能分册修订如下:

  1.1资金管理业务流程,所有涉及到“财务中心经理”审核的流程,除《贷款卡信息核对表》及备用金日常管理不变,《用印审批表》的审核人修改为“财务副总监”外,其他流程均修改为“财务中心资金负责人”。

  2.1.2.1.2现金收入管理及1.3.2银行收款管理中的《客户回款确认单》由“在ERP系统编制”修改为“在OA系统上填写,关联至ERP系统并生成《收款单》”。

  3.1.2.3.2将公司每天的库存现金限额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

  4.1.3.4银行存款核对,由“会计人员每月初至银行取回对账单”修改为“总账会计每月初从网上银行导出上月流水,出纳从银行取回对账单当日交由总账会计”。

  5.新增1.3.4.2 “银行在网银发起对账时,总账会计会同出纳一同核对,并在对账确认备查簿中签字”。

  6.新增1.3.4.3 “每周一总账会计与出纳进行对账,抽查2个以上的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当月每周抽查的银行账户不能相同”。

  7.1.4.1.3应收票据的贴现,由“财务中心出纳人员负责和银行联系”修改为“财务中心会计人员负责与银行联系”。

  8.1.4.1.4  2)承兑汇票的到期解付工作由“财务中心会计人员”负责修改为“财务中心出纳人员”负责。

  9.新增1.4.2.2应付票据到期还款流程。

  10.1.4.2.3  3)及1.5.4.1《贷款卡信息核对表》的审核人新增“财务核算经理”。

  11.新增1.5.2 汇率管理流程。

  12.1.5.3.2信用证到期还款中还款申请的编制由“会计人员”修改为“资金专员”,审核人新增“会计人员”,新增“信用证到期需押汇的,由资金负责人上报押汇利率、期限、汇率变动应对方案等信息”。

  13.1.5.3.3将“审核通过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修改为“审核通过后提交财务副总监审批,信用证需提前还款的还需提交财务总监审核,总裁审批”。

  14.新增1.5.3.6“以上流程适用国际信用证到期还款,国内信用证到期还款,参照应付票据到期还款审批流程”。

  15.1.6.1备用金借款流程中审核人新增“直接领导”,审批人由“财务总监”修改为“财务副总监”,新增“超过1万元借款还需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16.1.6.2费用报销流程中审核人新增“直接领导”,删除“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审批人由“财务总监”修改为“财务中心分管经理”,将“财务总监审核无误后参照公司授权制度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修改为“预算外费用还需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

  17.新增1.6.3.3“每月1号会计人员编制《借款明细核对表》交由信息部,由信息部统一发由借支人确认”。

  18.新增1.7理财管理流程。

  19.2.1.1.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预案》的审核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财务副总监”并新增“资金负责人”审核。

  20.2.1.1.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申请预案》的审批,将“超过总裁权限需有权人审批”修改为“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1.2.1.1.3《银行授信合同评审表》审核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资金负责人”。

  22.2.1.1.4《银行授信合同评审表》审核人新增“财务副总监”。

  23.2.1.1.6由“出纳对《授信台账》进行跟踪及异常处理”修改为“财务中心核算经理进行跟踪、财务中心资金负责人提出解决方案”,审批人新增“财务副总监”。

  24.2.1.2.1《筹资申请报告》由“资金专员拟定、财务中心经理审核”修改为“财务中心资金负责人拟定、财务副总监审核”。

  25.新增2.1.2.3“因临时资金需求筹资的,参照以上流程执行”。

  26.2.2.1.1借款合同的签订中《合同评审表》审核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资金负责人”并新增财务副总监审核环节。

  27.2.2.1.1借款合同履行中需要修改或解除合同时,由“财务中心出纳与合同对方协商修改或解除该合同”修改为“财务中心资金负责人与合同对方协商修改或解除该合同”。

  28.2.2.3.1《银行借款合同台账》由“会计人员定期核对”修改为“会计人员每月核对”,新增“财务中心核算经理审核、财务副总监审批”。

  29.2.2.3.2《贷款卡信息核对表》的审核人新增“财务中心核算经理”。

  30.2.2.4.2银行借款的偿还将“会计编制《付款申请单》,财务中心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 修改为“出纳编制《银行业务申请表》,总账会计审核,资金负责人审批”。

  31.3对外投资管理业务流程,所有涉及“证券部”的修改为“投资部”。

  32.3.1.2《投资立项申请书》审核人新增“投资部负责人”。

  33.3.1.3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分析,删除《尽职调查计划》相关内容。

  34.3.2.1.3《投资总结报告》审核人由“财务总监”修改为“投资部负责人”。

  35.3.2.2.2投资项目资料的《借阅申请单》删除总裁审批环节,由投资部负责人审批。

  36.3.3.1.7投资处置项目及金额超过总裁权限范围的,将“还需提交至有权审批人审批”修改为“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7.4.1.1对外担保管理业务流程,将《担保申请报告》修改为《对外担保评审》,审核人新增“法务”、“会计”。

  38.4.1.1.2《对外担保评审》及4.1.1.4《被担保人评估报告》审核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财务副总监”。

  39.4.1.2由“财务中心经理安排办理担保手续”修改为“财务副总监安排办理担保手续”。

  40.4.2.1担保合同的拟定及《合同评审表》的填制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财务中心经办人”。

  41.4.2.1.2《合同评审表》审核人新增“财务副总监”。

  42.4.2.1.3《合同评审表》由“总裁审核”修改为“总裁审批”并删除“经总裁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决议批准执行,担保合同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还需提交至有权审批人审批”。

  43.4.2.2担保业务的管理中《被担保人后续监督报告》审核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财务副总监”。

  44.4.2.2,1  5)出现异常情况时,新增“审计部门负责人分析异常情况的严重程度”。

  45.4.2.2.1  6)删除董事会对“当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发生公司解散、分立等重大事项的《被担保人后续监督报告》”的审议环节。

  46.4.2.2.2《贷款卡信息核对表》审核人新增“财务核算经理”。

  47.5.2.1.1 新增“2)设备可确定归属至具体使用厂区的需提交各厂部长审核。无法区分的共用设备则直接提交生产管理中心总监审核”。

  48.5.2.1.1生产性固定资产请购中《采购需求申请单》由“采购中心总监审批”修改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总监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删除“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需提交总裁审批后准予购置”。

  49.5.2.1.2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请购中《采购需求申请单》的提交人由“需求部门经办人员”修改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人由“需求部门总监”修改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总监”

  50.5.2.1.2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请购的审批权限由“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还需提交需求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修改为“分管副总对《采购需求申请单》进行审批。超过权限范围的还需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参见《权限指引》”。

  51.5.2.2.1供应商选择中将“询价记录填制在《采购需求申请表》上”修改为独立流程,采购询、比价由“不少于两家”修改为“不少于三家”。

  52.5.2.2.2《询价单》的审核人由“固定资产部门总监审核”修改为“采购中心总监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53.新增5.2.2.3“超过权限范围的还需提交总裁审批后准予购置。超过总裁审批权限的还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54.5.2.3.2采购《合同评审表》的审核人新增“采购部门经理、运营部经理”。

  55.5.2.3.4会计人员对采购合同审核时,审核内容新增“审核费用类型(预算内/预算外)划分是否正确”。

  56.5.2.3.5采购合同的审核人由“财务中心经理、财务总监审核”修改为“采购中心总监、财务分管经理审核”,审批权限由“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提交总裁审批”修改为“预算内合同提交分管副总审批。预算外合同还需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参见《权限指引》”。

  57.5.2.4.1生产性固定资产参与验收人由“生产管理中心总监”修改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总监”,固定资产卡片的制作及新增由“设备管理部经理”修改为“资产管理员”。

  58.5.2.4.3采购付款的审核人新增“采购运营部经理”,审批权限由“生产性固定资产付款金额超过10万元,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付款金额超过1万元需提交总裁审批”修改为“预算内费用由财务分管经理审批,预算外费用还需提交有权审批人审批,参见《权限指引》”。

  59.5.3.1固定资产投保清单由“财务中心编制”修改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编制”。

  60.5.3.2.1《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的审批人由“生产管理中心总监”修改为“生产管理中心各厂、部长”。

  61.5.3.2.2《资产维修申请单》的填写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经办人员”修改为“报修人”,审核人新增“资产管理员”,新增“超过1000元则通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总监审批”。

  62.5.3.4.2固定资产抵押合同的《合同评审表》填写及相关手续的办理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财务中心经办人员”。

  63.5.3.6将“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保管和领用”修改为“固定资产保管和领用”,固定资产领用审核人新增“分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经理”。

  64.5.3.6.2新增“如该资产库存不足则由资产管理员发起请购流程”。

  65.5.4.2.2更新改造完成后固定资产的验收人新增“生产管理中心各厂/部长”。

  66.5.5.1《资产报废申请单》的审核人删除“财务中心经理”并新增“部门直接领导”审核。

  67.5.5.1.3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超过1万元的审批人由“总裁”修改为“分管副总审批,净值超过1万元需提交总裁审批”。

  68.6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流程,所有涉及“工程部”的修改为“基建部”。

  69.除6.5工程竣工结算外,所有由“工程部经理”编制的表单或流程均修改为“基建部”或“基建部经办人员”。

  70.6.2.1.2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的评审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新增“分管副总”、“会计”、“财务总监”审核,审批人由“工程领导小组”修改为“总裁”。

  71.除6.4.4.4采购合同评审的审批人由“工程领导小组”修改为“财务总监审批,超过权限需提交总裁审批”外,其他所有涉及合同评审的修订内容均同6.2.1.2一致。

  72.6.2.1.3原《总平面布置图》的编制为“工程部”修改为“工程实施小组”。

  73.6.2.1.4设计费用支付的审核,根据公司最新付款审核流程修订。

  74.6.2.2.1工程造价机构选择,报价表的审核人由“工程实施小组”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

  75.6.2.2.3《内部预算及委托预算汇总对比表》的审核人由“工程实施小组”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

  76.6.4.1工程质量管理,所有涉及“工程部经理”的内容均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

  77.6.4.4工程物资管理,《供应商评估表》的审核人由“工程实施小组”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

  78.6.4.4.3工程物资的采购根据公司最新采购流程进行修订。

  79.6.4.4.5工程物资的验收人由“工程部经理”修改为“采购人员”。

  80.6.4.4.7工程物资领用的审批人由“工程部经理”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

  81.6.4.4.8 7)《工程物资盘点报告》审批人由“工程实施小组、工程领导小组”修改为“分管领导”。

  82.6.4.5工程价款结算的审核人由“工程部经理”修改给“基建部总经理”。

  83.6.4.5.2工程付款申请的审核流程根据公司最新付款审核流程修订。

  84.6.4.6.4《工作现场签证单》的审核人由“工程部经理”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

  85.6.5.1《工程竣工总结报告》的审核人由“工程实施小组”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由“工程领导小组”修改为“分管领导”。

  86.6.5.2工程竣工结算所有涉及“工程部经理”的流程均修改为“基建部总经理”。

  87.6.5.2.4《工程结算定案表》审核人由“工程实施小组”修改为“分管领导”。

  88.8薪酬与人事管理业务流程,所有涉及到“其中核心岗位人员、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的流程和条款均删除“其中核心岗位人员”。

  89.8.1.1 人员需求计划及审批中《部门用人需求申请表》审核人新增“HRBP”。

  90.8.1.1.2删除“《部门用人需求申请表》涉及到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需提交总裁审批。”

  91.8.1.2.1 招聘计划流程新增“专项的校园招聘以及大型的外部招聘活动由招聘负责人制定”,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修改为“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92.8.1.2.2  6)新增“人力资源中心根据用人部门的录用意见,与用人部门确认薪资、试用期等事宜”,原“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修改为“其中专员及以下级别人员由直接领导、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后予以录用,主管级人员需用人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监、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核”。

  93.8.1.3.1 员工入职流程中删除“填写《职位申请表》提交人力资源总监审批”。

  94.8.1.4.1  1)删除“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人力资源中心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在试用员工到岗2天内与其共同制定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目标和培训计划,明确试用员工试用期阶段工作内容”。

  95.8.1.4.2 转正审批,将“车间普通生产人员”修改为“专员以下级别普通职员”,将“其他新入职员工”修改为“专员及以上级别新入职员工”。

  96.8.2.1.5《培训需求申请单》审核人由“人力资源总监”修改为“天马学院执行院长”。

  97.8.2.2.2培训总结,2)将“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专员负责搭建培训平台”修改为“天马学院负责搭建”。

  98.8.3.1.1《员工离职申请表》的审核人新增“直接领导、HRBP”。

  99.8.3.1.3将“安排专人与离职员工面谈”修改为“安排专人与专员以上级别离职员工面谈”。

  100.8.3.1.5将《离职交接申请单》的审核人由“部门负责人”修改为“直接领导”。

  101.8.3.2.5《员工花名册》由“人力资源总监审核”修改为“人力资源中心部门经理审核”。

  102.8.4.3 薪酬发放,由“财务总监审核、总裁或授权人审批”修改为“财务总监审批”。

  (四)业务分册修订如下:

  1.1 销售与收款管理业务流程,所有涉及“销售结算部”的修改为“营销管理中心营业厅”。

  2.1.1.1.2《事业部年度营销方案》内容新增“事业部组织架构及人力预算、销售资金预算、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删除“销售回款计划、客户分布及开发方案”。

  3.1.1.1.4《年度销售目标方案》提交部门新增“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生产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4.新增1.1.2.3“营销人员在周例会前一工作日内提交下周《周行程计划申请表》、《五周销售计划表》,并提交直接上级、事业部总经理审核,抄送营销管理中心。”

  5.1.1.2.4将“月度工作计划”修改为“周工作计划”。

  6.1.2.1.1新增“营销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客户之间应保持独立性……”。

  7.1.2.1.4《客户准入申请表》审核人由“事业部总经理”修改为“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营销管理中心营业厅”。

  8.1.2.2《客户信用等级评估表》由“事业部总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审核,总裁审批” 修改为“分管副总审批”。

  9.新增1.2.3.4至1.2.3.8客户更名流程。

  10.1.3.1.2《竞争厂家价格情况调查表》的审核人删除“营销经理、营销管理中心分管领导”,新增“营销管理中心总监复核年度产品定价是否符合集团年度经营目标”及“产品定价建议提交事业部分管领导审核,鳗鱼事业部直接提交总裁审批,非鳗鱼事业部先提交副总裁审核后提交总裁审批”。

  11.1.3.1.3 临时产品定价审核人新增“营销管理中心总监、财务总监”,新增“审核通过后鳗鱼事业部直接提交总裁审批,非鳗鱼事业部先提交副总裁审核”。

  12.1.4.1.2销售合同审核人由“营销管理中心及财务中心销售会计”修改为“营销专员”,新增“审核通过后提交审计部复核客户资料的完整性、财产担保或担保人信息的完整性、合同条款、审批流程是否完整”。

  13.1.5.1订单承接管理,按公司现行业务流程进行修订。

  14.1.6.2.1 将“结算部将已开具的发票提交销售会计办理用印,销售会计负责填写《发票领用登记簿》”修改为“营业厅经办人员到财务中心会计处领取发票,并登记《发票领用登记簿》”。

  15.1.6.3.1将“出纳及时在系统上输入收款信息”修改为“营销管理中心营业厅在OA系统上输入收款信息”。

  16.1.6.3.2银行收款由“财务中心销售结算部编制《收款备查簿》后提交至出纳确认收款”修改为“营销人员在OA系统提交《客户回款确认单》,营业厅确认收款,关联至ERP系统生成《收款单》,出纳确认是否回款,会计复核”。

  17.新增1.6.4 市场风控与监督与1.6.5催款程序流程。

  18.1.7.2.2《退换货申请表》的审核人新增“各厂长、质量中心经理、物流部负责人”,新增“非鳗鱼事业部还需提交副总裁审批。审批通过后抄送营销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总监、质量中心总监、营销管理中心营业厅、物流部。”

  19.1.7.2.3新增“事业部营销人员在OA系统填制《退换货下单申请表》,营业厅根据退换货下单信息打印《退货调查表》”及“抄送营销人员、营业厅、质量中心、人力资源中心”。

  20.1.7.2.5新增“营业厅核对《退货调查表》与《退换货下单申请表》”。

  21.1.7.2.6新增“营销管理中心发起退货责任认定流程,由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责任方后提交人力资源中心进行绩效考核。”

  22.2.1.1采购与付款管理业务流程,《年度采购计划》的审核人新增“分管副总”。

  23.新增2.1.2季度采购计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24.2.1.3.4《月度采购计划》由“采购中心总监审批”修改为“采购中心总监审核”、“分管副总、总裁审批”。

  25.2.2.1.4《原辅料供应商评价记录表》将“采购中心总监审批”修改为“采购中心总监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审核人中将“质量中心总监”修改为“化验室主管、品管部经理”。

  26.2.2.2.1 供应商定期评价中《品质统计表》的审核人由“质量中心经理”修改为“质量中心总监”,《供应商交期统计表》的审核人由“采购中心经理”修改为“采购中心总监、研发中心总监、质量中心总监”。

  27.2.2.2.1 3)《原材料供应商在评价表》的编制由“采购中心经办人员”修改为“采购中心运营部经理”。

  28.2.3.1.1《采购需求申请表》新增“预算外采购还需提交有权限审批人审批,参见《权限指引》”。

  29.新增2.3.1.2《战略性物资采购申请流程》。

  30.2.3.1.3询价记录原为《采购需求申请表》的附件,现为独立流程,审批流由“采购中心总监审批”修改为“采购中心总监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1.2.3.2.2采购合同的签订中新增“根据合同项目和金额选择正确的预算类别”并删除“分管副总”审核环节。删除2添加剂需由研发中心总监审批环节。

  32.2.3.2  5)财务条款审核人由“财务中心经理”修改为“财务中心会计”,将“财务中心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修改为“财务分管经理审批”。

  33.新增2.3.2.2  6) “预算外采购还需提交有权限审批人审批,参见《权限指引》”。

  34.由于非框架合同的评审流程与框架合同相同,故删除非框架合同评审流程及相关表述。

  35.2.3.3.1采购验收入库中检测报告的审批人由“研发中心总监”修改为“质量中心总监”。

  36.2.3.4.1不合格品处理中《不合格品评审处理表》的审核人由“质量中心经理”修改为“采购中心经办人员”并新增“质量中心总监审核”环节。

  37.2.3.4.2删除采购中心经理审核环节。

  38.2.3.6.5《提货委托书》删除“出纳确认收到委托方的货款”并新增“会计审核合同约定金额与收款金额是否相符”。

  39.2.4.2.3采购款项的支付,《供应商外部款项支付单》由“财务中心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修改为“财务分管经理审批”。

  40.新增2.4.2.4 “财务分管经理对属于预算内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批,属于预算外的费用需由审批权限人审批,参见《权限指引》”。

  41.删除原2.4.2.5“超过财务总监审核权限提交总裁审批,参见《权限指引》”。

  42.新增2.5期货管理。

  43.3.1.2.3 存货管理业务流程,《采购入库单-采购退货单》审核人新增“采购中心结算员” 。

  44.3.4.2.3 1)产成品调拨由“销售结算部主管复核”修改为“直接领导、事业部总经理审核”。

  45.3.4.3.2《存货盘点计划》审批人由“财务总监”修改为“财务经理”。

  46.3.4.3.7《存货盘点表》由“财务总监及总裁审批”修改为“财务总监审批,超过权限范围时提交总裁审批”。

  47.3.5.1废旧物资处置,《报废申请单》及《处置申请单》新增超过权限范围还需提交总裁审批。

  48.4.1.1.2 研究与开发管理业务流程,《临时性研发计划》审核人新增“分管副总”。

  49.4.3.2.3研发样品《测试报告》由“研发中心总监审批”修改为“研发中心审阅”。

  50.4.3.3.2《市场信息报告》和《产品研发项目进度报告》的审批人由“总裁”修改为“分管副总”。

  51.4.3.4研发费用报销的审批人由“财务总监“修改为”财务分管经理”并增加“超过的还应提交有权限审批人审批,参照《权限指引》”。

  52.4.4.1.1研发成果验收新增“研发总监审批“。

  53.4.4.2《批量生产报告》由“研发中心总监审核,总裁审批”修改为“研发中心总监审批”。

  54.5.1.1原料销售年度计划新增分管副总审批。

  55.5.3.1销售合同评审删除财务中心经理审核环节,新增运营部经理、财务中心副总监审核环节。

  56.5.4.2.3原料销售出库单的审核人由“统计人员”修改为“仓管人员”;若货物在公司外租仓库装货,新增“采购中心销售部门经理”审核环节。

  57.5.6.1.1《原料退货申请表》的审核人新增“采购中心部门经理”、“质量中心经理”。

  二、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7日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内部控制手册》(2020 年修订)因内容较多,未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

  投资者如想查阅或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全部内容,可与公司联系索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1-8562833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1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9日

  至2020年3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20年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孙)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庆堂、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陈庆昌、陈加成、柯玉彬。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16日、17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邮政编码:350308

  联系人:陈延嗣、戴文增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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