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2月26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静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精工:《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2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沈成德先生于2019年11月29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发布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
鉴于沈成德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万伟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万伟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增补独立董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万伟军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被提名人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本次增补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提名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2月27日
附件:万伟军先生简历
万伟军,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浙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1991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宁波市镇海蛟川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宁波雄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7年11月至今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浙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2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3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精斌、屠明慧
联系电话:0574-86188839
传 真:0574-86182747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
电子邮箱:jgzq@mail.haitian.com
邮 编: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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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