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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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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申请调高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上述会议议案分别进行表决。

  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1月23日起,至2020年2月25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0年2月26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3551496.93份,占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月22日)基金总份额的91.14%,满足法定开会条件。

  对《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该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93551496.93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额的10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0份。

  对《关于申请调高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该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93457943.92份,占出席大会基金总份额的99.90%,“反对”的基金份额为93553.01份,“弃权”的基金份额为0份。

  据此,同意上述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60,000元,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2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申请调高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基金管理费的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申请调高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将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管理费率由0.30%调整为0.70%。《关于申请调高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管理费用的调整即于决议生效日同日生效。

  四、决议生效后的基金转型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的转型安排如下:

  1、赎回选择期

  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转型选择期,转型选择期为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25日。在转型选择期内,投资人可以申请申购、赎回。

  2、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费用的收取

  赎回选择期内,本基金的基金费用适用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文件的相关约定。

  3、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包括将“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本基金的运作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投资范围,同时相应修改因前述变更而涉及基金合同的其他相关内容、完善相关表述。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据此修订并更新了《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生效

  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转型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自2020年3月26日起,由原《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不再另行公告。

  自《新疆前海联合添鑫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个月对应日的前一日止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1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布开放期和下一封闭期的具体时间安排。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前海联合添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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