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2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31号)(下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本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公司已将回复文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将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及其回复于2020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具体请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0)。
本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取得截止2020年2月21日收市后的A股股东名册。因交易规则原因,本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才取得截止2020年2月21日收市后的B股股东名册,现将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核查你公司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你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本公司截止2020年2月21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名册(包括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穿透核查),经本公司核查,结果如下:
一、本公司前20名股东中,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隆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公司与本公司其他前2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隆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中信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前2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除本公司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监事王友来先生、杨国彬先生因工作原因在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以外,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王友来先生、杨国彬先生及其直系亲属与本公司其他前2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除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王友来先生、杨国彬先生之外,本公司其他的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与本公司前20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本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