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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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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6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14:55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立先生

  (六)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30,892,0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30,835,22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6,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情况: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提案》

  同意2,430,861,0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5248%;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1%;弃权3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192%。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李华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提案》

  同意2,430,891,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1,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439%;反对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5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亦迪、宋颖怡

  (三)结论性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7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2月26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20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潘宁女士辞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潘宁女士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公司副总裁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潘宁女士已正式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等相关职务,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李华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同意对部分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李华强、林立、李葛卫;李华强任主任委员。

  2、战略与规划委员会,成员:林立、李华强、李葛卫;林立任主任委员。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备查文件

  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潘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潘宁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提案》和《关于潘宁女士辞职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华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李华强先生担任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李华强先生个人简历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3)。

  潘宁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潘宁女士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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