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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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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1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南通、黄韵涛、巢志雄、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由于公司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1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军印、黄韵涛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军印、黄韵涛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军印、黄韵涛回避表决。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调动公司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拟对该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66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8名激励对象合计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为授予65名激励对象合计98.5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8名激励对象合计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9年2月26日。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7.50万份调整为96.50万份,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64人调整为62人。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0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议案1、议案2、议案3的投票权。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0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3月10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李军印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0年3月9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2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报告书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高香林作为征集人,谨对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于2020年2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2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股票代码:002930

  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司行政楼三楼

  电话:0769-88002930

  电子邮箱:grsl@grgroup.cc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2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2020年2月26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其基本情况如下:

  高香林,1965年生,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注册会计师,东莞市财经研究学会会长;曾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学教授兼系主任、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副院长。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3月9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8002930

  邮编:5230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高香林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香林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1、请对上述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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