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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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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20-00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重大风险提示。1、公司业务中没有卫生防护用品。2、公司产品中的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目前全部出口销售,主要用于环保型建筑材料行业,不用于军用防爆。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24日、2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临2020-00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有关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原则的其他情形。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

  1、公司业务中没有卫生防护用品。

  2、公司产品中的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目前全部出口销售,主要用于环保型建筑材料行业,不用于军用防爆。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有关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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