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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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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0-00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四维图新,股票代码:002405)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21日、2月24日、2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结果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11部委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为智能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指导,部分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概念股涨幅较大。除以上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第一大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未公开的2019年度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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