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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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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9,671,1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91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2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向北京宏儒和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弘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弘德源”)、李华青、厦门时则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时则”)、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家庄合力”)、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瑞华”)和财通基金管理的资金计划(以下简称“财通基金”)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907,934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9630.00万元。

  公司于2017年2月7日披露了《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6,907,934股,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7年2月8日,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7年2月8日起36个月。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51,899,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2,594,95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因此上述限售股数量由56,907,934股变更为79,671,10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28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9,671,1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591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弘德源、李华青、厦门时则、石家庄合力、西藏瑞华、财通基金,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备注:限售股份持有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最低减持价等限制,不会导致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受到限制;本次解除限售的79,671,108股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股东李华青女士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认购渤海股份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渤海股份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对渤海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李华青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13.01%股份的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及持有公司6.41%股份的股东、董事李华青女士的《告知函》,泰达控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不超过 17,632,93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李华青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不超过5,654,9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60%,上述减持计划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45,868,7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01%;李华青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22,619,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1%,同时李华青女士还担任公司的董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控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司法裁决;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7,632,930 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4、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7、本次减持事项不违背泰达控股已做出的承诺事项。

  (二)李华青女士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5,654,999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60%);

  4、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7、本次减持事项不违背李华青女士已做出的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泰达控股及李华青女士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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