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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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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12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递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计划使用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额度进行证券投资,总额度为任一时点累计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投资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防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0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于2020年3月13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20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0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1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滚动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证券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资本市场情况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证券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系指公司在任一时点持有全部投资的初始投资金额(包括因购买而产生的交易手续费、认购费等)的总和。

  3、证券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期货、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证券投资期限

  公司证券投资期限为该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不使用任何银行贷款进行证券投资。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证券投资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投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相关规定;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专人跟踪制度,当相关投资发生重大损失、资金安全出现重大风险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内控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防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按照证券投资制度开展证券投资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        公告编号:2020-014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3月13日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3日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3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2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7:00,3月13日上午9:00 至11: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事项:

  1、会议联系人:徐小锋

  电话号码:0571—56030516

  传真号码:0571—56075060

  电子邮箱:sfsn672@163.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72”,投票简称为“上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议案的表决意见(请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打“√”)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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