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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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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0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年2月21日、2月24日、2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在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下正积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但受疫情影响,产能利用率未满负荷,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3、根据境内部分媒体转载的台湾经济日报近期报道,称台湾地区的上市公司国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国巨”)拟对其MLCC(片式电容器)及电阻产品实施不同幅度的涨价。公司主营产品为MLCC、片式电阻器、电感器等,台湾国巨为公司同行,是片式电阻器行业龙头。截至目前,公司无法确认台湾国巨产品涨价及其幅度的真实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动,并综合公司实际发展及产业链的健康成长需求,及时应对市场变化。

  4、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广晟公司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披露了《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和《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原定于2020年2月20日及3月6日开庭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开庭日期分别推迟至2020年3月20日及3月16日。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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