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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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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2,637,04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1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4号”文核准,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量数据”或“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0万股,并于2017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6名股东,分别为朱华威、陈志敏、朱柏青、胡巍纳、刘惠、孟亚楠,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股共计142,637,0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73%,将于2020年3月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500,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1,500,000股。

  2017年4月26日及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82,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24,6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变更为106,600,000股。

  2017年10月30日及2017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以2017年11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776,000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因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739,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为107,339,000股。

  2018年3月8日及2018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7,339,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42,935,6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变更为150,274,600股。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以2018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173,6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018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为150,448,200股。

  2019年4月25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公司已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9,000股调整为12,600股。2019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0,448,200股变更为150,435,600股。

  2019年4月25日及2019年5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50,435,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60,174,24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变更为210,609,84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量数据的总股本为210,609,84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7,135,88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43,473,960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的变动情况

  ■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根据海量数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志敏、朱华威夫妇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根据海量数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志敏和朱华威夫妇就公司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分别承诺如下: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其在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由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数量

  在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15%;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15%。

  (2)减持方式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本人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3)减持价格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对发行价调整的计算公式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4)减持期限

  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5)约束措施

  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海量数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在公司担任监事的孟亚楠(现已离任)和朱柏青(现已离任)、担任副总经理的胡巍纳(现已离任)和刘惠(现已离职)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2年内有意向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4)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海量数据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海量数据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海量数据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2,637,04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6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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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胡巍纳、孟亚楠所持剩余限售股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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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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