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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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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20-005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富润”)于2020年2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润集团”)之一致行动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风创投”)的告知函,惠风创投于2020年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05%。本次减持前,惠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2,20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705%;本次减持后,惠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6,097,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不再是公司单独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惠风创投提交的《权益变动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股东的名称: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基本情况、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富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惠风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480,1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735%;其中,富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1,273,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30%;惠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32,20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705%。富润集团及惠风创投所持本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富润集团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惠风创投所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取得。

  (三)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内容

  惠风创投于2020年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109,400股,占公司股份的1.1705%。本次减持后,惠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6,097,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不再是公司单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惠风创投减持明细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

  (四)本次惠风创投的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惠风创投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惠风创投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3、未来12个月内,惠风创投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需求,有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权益变动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惠风创投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股票代码:600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6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富润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60号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注册资本:10,27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678428350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06日

  经营期限:2008年08月06日至 2028年08月05日止

  联系电话:0575-87113268

  股东及持股比例详见下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惠风创投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诸暨市暨阳街道苎萝东路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727218596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控股;制造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工艺品;自营进出口业务;经销: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禁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食用农产品、工艺首饰品;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5年09月18日

  经营期限:1995年09月18日至长期

  股东及持股比例详见下表: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赵林中等惠风创投的17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惠风创投100%的股权,惠风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富润集团之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需求,有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惠风创投于2020年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109,400股,占公司股份的1.1705%。本次减持后,惠风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6,097,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不再是公司单独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惠风创投减持明细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惠风创投及一致行动人富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6,883,106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2.51%,占公司总股本的12.81%,其中,富润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9,1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8.48%,占公司总股本的9.41%;惠风创投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7,783,106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8.14%,占公司总股本的3.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第四节所述的买卖浙江富润股份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外,无其他买卖浙江富润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告知函;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诸暨惠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赵林中

  签署日期: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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