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兆驰股份,股票代码:002429)于 2020 年2月20日、2020年 2月21日、2020 年2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一系列疫情防控措施,于2020年2月10日起逐步复产复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及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2020-009)中披露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30.56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加157.15%。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