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22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下午16: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2)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3)。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5)。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2月24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一、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0,000元变更为45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000元,将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自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前述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该事项办理完毕为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及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2月24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企业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号 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成立日期:2011-07-18

  合伙期限:2011-07-1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科创板上市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天健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2月24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49,243,220.81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道通科技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2月24日,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也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明确保本约定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道通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道通科技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道通科技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道通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11日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特别提醒:因会场物业防疫工作需要,为顺利出入会场,请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事先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1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0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11日

  至2020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3月10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8层)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 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3月10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电话:0755-81593644

  联系人:王永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