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谢劭庄女士、肖建学先生,独立董事易兰女士、高振忠先生、秋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

  为部分对冲主要原材料PVC粉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PVC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授权申请,同意公司PVC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全年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期货套保交易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项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资金风险投资有关事项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为部分对冲主要原材料PVC粉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PVC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额度的授权申请,同意公司PVC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全年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对期货套保交易方案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公司期货套保概况

  1、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PVC粉)由于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国内环保政策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较为剧烈,采购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为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风险,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采取对应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操作,通过套期保值操作部分抵消采购成本上涨的影响,以防范主要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所产生的生产经营风险。

  2、期货品种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操作的期货品种为大连商品交易所PVC期货。

  3、额度授权

  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累计开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二、实施方式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管理小组,套保管理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总担任,小组成员中可以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公司从事期货业务或与期货业务相关的岗位至少还包括:

  (一)交易员:负责监控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风险、执行交易指令、对已成交的交易进行跟踪管理,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资料保管工作等;

  (二)资金调拨员:根据套期保值管理小组副组长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联签的保证金出入金申请单,及时安排保证金入金或核实保证金出金情况;

  (三)会计核算员: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等工作。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操作主要目的是部分对冲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风险,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期货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期货市场。

  4、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公司已制定《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有效防范、发现和化解风险,确保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资金相对安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遵循业务匹配性、合规性前提下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已建立与主要原材料采购相对应的规范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了适当的审批程序,符合股东和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0年度期货交易额度授权的议案》相关内容。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进行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套期保值操作,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与主要原材料相匹配期货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锁定了原材料采购成本,锁定公司未来需要交货的生产成本和利润,从而,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与股东的稳定回报。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在该额度范围内对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该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资金风险投资有关事项之日止。

  一、风险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不包含以下投资行为: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3、合作主体

  投资的合作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4、资金来源及额度限制

  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该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代理人对具体风险投资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风险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1、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风险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

  2、风险投资管理人作为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风险投资项目的调研、洽谈、评估,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对每一个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跟踪实施情况。每个会计年度末将对所有风险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合理的预计各项风险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将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其影响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风险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及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决策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同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风险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风险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投资风险安全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效益。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