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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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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高科石化 编号:2020-007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董事提前结束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原董事王招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内容一致。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2020-002),持本公司股份2,849,150

  股,占总股本的3.20%的原董事王招明先生计划自本预披露公告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即从2020年02月06日起至2020年08月05日止),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2月19日,公司收到董事王招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并于2020年2月20日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该董事原减持计划于2020年8月5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提前结束减持计划,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020年02月06日-2020年02月19日)

  ■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原董事王招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自高科石化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高科石化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高科石化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高科石化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高科石化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高科石化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高科石化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高科石化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公告日,王招明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王招明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之规定,董事王招明先生自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3、本次减持实施结果对本公司的影响:王招明先生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原董事王招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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